我收回了目光,从房间里面退了出去。
晚上下了班,按照着与秦兰的约定,我来到了街对过的酒吧里。
我倒是要看看,秦兰到底是要整些什么幺蛾子出来。
我刚一进门,酒吧里面嘈杂的声音,就将我乱得我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来。
我年轻的时候,也总爱往酒吧里面跑,那时候酒吧里还多是些有钱人,酒倒进杯子里面晃晃,套上个洋气点的名字。
比如莫斯科的清晨,
然后就能卖上几百块。
老板们争相买账,一边品,一边讨论着酒文化,嗯,这酒跟我当年在法国喝得一个味。
其实他不知道,莫斯科在俄罗斯,
而酒也不过是十块一瓶的二锅头兑的醋。
而现如今,有钱人早就不在这种公开的娱乐场抛头露面了——俗,俗气!俗不可耐!
舍得一身寡,要把低俗变高雅!
酒吧现如今成为了低薪阶层消遣夜晚时光的好去处。
白天的她们或许是公司的白领,也或者是附近大学的学生。
但是到了这里之后,他们都褪去了白天的身份,融入到这场狂欢之中来。
一晚的挥霍,或许需要付出两周多节衣缩食的代价,但是他们乐在其中。
年轻人喜欢透支型消费,活一天,就要快乐一天!
至于明天的事情,那就明天再去考虑。
但是等到了他们三十岁,就会明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道理了。
我在骚动的人群里面找寻着秦兰,秦兰却一下子看到了,朝着我朝着手。
我看着她那一身极其简单的节省布料的衣着打扮,倒是与这酒吧的环境很搭,一看就是这种地方的常客了。
我顺着去寻她,在一处比较偏的地方坐了下来。
“林大帅哥,怎么?跟美女约会,你还不开心啦?”秦兰一手托着下巴,笑着对我说道。
还开心?我能忍住不抽你,就算我素质高了。
这女人只要出现在我面前,就准没好事!
“白天的事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道。
“你这男人,好歹咱们也有过身体上的交情,怎么这么凶呢!白天的事情,只是让你见识下我的手段罢了!怎么样?心里不好受吧!”秦兰笑着道。
我从没见过一个女人的笑容,这么可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