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这个人怎么不讲理呢?我要是知道你和他认识,我才不愿意救你呢?”
“求求你,帮帮我吧?帮我把他抬上车,他实在太重了,我抱不动。你跟我去县城,我发誓,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她说带我去县城,这真是个好想法。我立即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对她说:“行吧!”
我们两人又回到汽车那边。
回去的时候,陈青的脚抽搐了一下。
原来这个家伙跟王大发一样,糊弄我们。
他在装死。
我看见汽车的座椅上有一壶水,便跑过去拧开,然后拿着水壶对着陈青的脑袋就是一顿狂浇。
水一落到陈青的脸上,他便翻身坐起。
大喊:“救命!”
我蹲在他跟前,笑眯眯的说道:“你要是再敢动歪心思,我一定会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小子,有种你拧啊!你这就拧,反正我没脸见人了!也不想活了!你要是拧断了我的脖子,我身上的钱,全部归你!”
陈青说着说着,便翻出身上全部的钱包递给我。
我踹了他一脚,骂道:“下贱!你以为所有人跟你一样!”
这句话说的沈子墨眼睛亮晶晶的。
也就是这句话,才让她跟我有了后来的故事。
陈青的衣服都被我浇湿了,可他没有一点责备我的意思,而是跑到沈子墨的跟前,不断的道歉。
听了他的解释,我才知道。这个陈青爱了沈子墨20年,自从出生时就爱。
妈的,我怎么这么笨呢?
他在骗人,我难道不知道吗?
刚刚出生的婴幼儿怎么知道男人女人的关系啊?
反正陈青跟沈子墨是一个大院青梅竹马的朋友,两个人约着来林场拍照,结果陈青心猿意马,控制不住心性,就想强迫她做那个事。
就跟我原来,想看春桃的身体一模一样。
陈青一米七八的样子,文质彬彬,戴一副黑边框的近视眼镜。他看我有点异样。
有点瞧不起,但又不敢说。
反正是那种迂腐的书生气,又带有极强的自卑感。
三个人互相争吵了一会儿,就上车去县城。
车子是一辆崭新的桑塔拉,也只有城里的大官和有钱人才能坐这样的车。
直到桑塔拉启动时,我才意识到今天坐上了大官才能坐的乌龟壳小汽车。
小汽车在颠簸的土路上慢慢的行驶着,我这才发现开车的人不是陈青,而是沈子墨。
一个漂亮的女孩居然能开车?
这让我极其的兴奋和惊讶。
这么大的车子,她居然能游刃有余的驾驶着,笔直的行走。
她真的太厉害了!
陈青坐在副驾驶椅上闭目养神。
我在后面东张西望,不时的用手摸摸这个,摸摸那个,有好几次把身子伸出车外,看外面的景色,差点掉到了车下。
车子从林场到迎春县,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
我印象中的蛮荒与原始迅速被城市的繁华所代替。
比如城区的人不骑自行车,大部分乘坐公交车,甚至骑摩托车。
城市人穿的衣服有靓丽的颜色,红黄蓝绿,姹紫嫣红。
城市的小伙子大部分留着长长的头发,女人则批着波浪型的长卷发,嘴唇涂着红红的唇膏。
最让我感到稀奇的是,城市人大部分穿的是皮鞋,甚至是白色的旅游鞋。像我这样光着脚丫子的人,我看了半天,都没有看到一个。
这让我极其的难受,只得拼命的抱住自己,蜷伏在沙发座上睡大觉。
我跟他们,是不同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