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个乡下小姑娘!”
狂三瞪大眼睛,卧槽…我次开玩笑说你是村姑,你还说我的想法荒诞,原来都是你装出来的么?
这一刻,狂三对这个没有信任的世界绝望了。
世界表示我很为难,你动不动就对我绝望并诅咒我毁灭算了,但我真的还想苟一苟。
“指挥使,你的眼神很失礼。”很明显,敏感的爱缪莎也猜到了指挥使想到了什么。
真是难以形容的心情,为什么指挥使就在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记忆力特别好,并且特别容易在意勒。
不要纠结村姑行么?
“对不起,莎莎你继续讲。”狂三老老实实的道歉。
爱缪莎无奈的看了指挥使一眼,你只有在好奇心特别浓的时候才特别的乖巧。要是你在其他时候也这么乖巧就好了。
“我本来是个乡下小姑娘,因为不甘心人生就在一个小山村结束,就一个人跑到城市里来打拼。”
“赌场的老板见我长的甜美,就收我做赌场的侍应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赌博,好运的获得了冠军,之后我强运的一路赢了下去,进入了流社会,过了奢华的生活。”
“之后黑雾降临,大部分人都死了,我却觉醒了神器活了下来。这就是名为爱缪莎的女孩的一生。”丝丝华发,荡漾着金色的光辉。爱缪莎仿佛卸下了那高贵华丽的伪装,显露青春俏丽的内在。变得更真实了。
“莎莎,你的人生简直比还要玄幻,不是说十赌九输么?你居然能一直赢下去。”莎莎虽然说的很简单,但是狂三听着却很离奇。
莎莎的人生简直一帆风顺的超乎想象。因为不甘心做村姑,所以很快就成流社会的人了,过了奢华的生活。这是心想事成么?要不要这么离谱,给我好好向辛辛苦苦打工却一辈子还是穷苦的人民道歉啊。
而且听莎莎说的,好像根本没遇挫折得模样,你是太阳的宠儿么?还是世界的亲闺女!
狂三有着浓浓的吐槽欲望,不过介于对方是莎莎。狂三还是就不吐槽叫。
不过狂三在心里偷偷怀疑,莎莎可能是这本书的主角,而自己就是作者送给莎莎的后宫。
斯,真是可怕如斯,莎莎说不定能将自己和安托涅瓦左拥右抱!
那么问题来了,被莎莎这个富婆包养之后,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努力了。
狂三陷入沉思。
狂三选择拒绝。
狂三是个有骨气的人。
“是勒!我从小就特别强运。除开运气之外,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弱女子。所以除了相信自己的运气之外,我别无选择。”爱缪莎甜美的笑容仿佛撒下秋天的光辉。徐徐品味,即美好,却也伤感。
灯红酒绿的流社会十分奢华美妙,处处是黄金。但这黄金是铺在森森白骨之。能够轻盈的踏着黄金攀登而不是被黄金埋没成为白骨,爱缪莎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从选择进城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没有退路可言了。除了相信自己与生俱来的强运。还能做什么勒?
自己的人生就是赌博,而强运也并没有背叛自己。若是一场输了。说不定都不知道流连在什么三流医院里重复打台了,哪里还有风光无限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