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七章 溪边读书人(求推荐票!)(1 / 2)千杯不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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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桃云镇。

小镇桃花闻名,整个镇上到处都栽种满了桃树,每至暖春,桃花盛开,路人走在道路上,抬起头,绚烂绽放的桃花溢满枝头,遮住晴空,就像是一朵朵灿若火烧的云彩,故此得名为桃云镇。

云家是小镇上有名的书香门第,祖辈四辈都曾进士及第出仕为官好不风光,十里八乡的百姓都将之视为天上文曲星下凡。

只是云家虽然人才辈出,但是却血脉凋零,早在四十多年前起便只余下一支血脉,并且在出仕为官后便举家搬离了桃云镇,去到了繁华无比的京城。

这日清晨,一位面庞上总是挂着傻笑的男童,跟随着父母乘坐着马车来到桃云镇,准备在桃云镇祖宅内定居。

男童名为云仲焕,是云家这代继承香火的独子,而他的父亲则在不久之前的朝堂派系斗争中被牵连,官职被罢黜,于是一家人便重新回到了祖宅生活。

“焕儿,从今日起你须得用功苦读,有朝一日金榜题名,方能不辱没云家祖辈的荣光!”

回到祖宅后,在祭拜祖先牌位之时,从云端跌落至尘埃里一脸颓然的父亲,于是将希望都寄托在了年幼的儿子身上。

虽然自家这儿子,自出生下来时便头脑不太灵光,尽管已经七岁但心智依旧如同两三岁的幼儿,但是如今云家血脉凋零,他是最后也是唯一的希望了。

“爹爹!焕儿一定会好好认真读书的!”

男童无比乖巧地点头,并且还拿出了刚刚在院子里捉到的一只小蝴蝶,想让最近心情一直都很是糟糕的父亲大人能够开心些。

数日后,被罢黜了官职的男童父亲,因这段时日积郁成疾,在病床上永远闭上了双眼。

自此,偌大的世间就剩下了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自父亲离世后,男童云仲焕便终日手不释卷,自清晨鸡鸣便早早起床在靠着溪边的院落里捧书诵读,想要完成父亲最后的遗愿,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重振家族荣光。

可是读书这种事,也要看天资的,而他的天资不仅算不上好,先天愚钝不堪,就连正常人也远远不如。

寻常孩童一炷香便可记住的词句,他需要整整两三日方可记住,而且就算勉强记住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忘却。

可以说天生就不是块读书的料。

可尽管如此,男童还是日复一日,无论酷暑还是寒冬,都从不去荒废学业……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他来到桃云镇已一年。

这一日,男童像往常那般手捧着书来到溪边的诵读诗书,一位穿着华美服饰的小女孩走了过来。

“这一年里,你每日都跑到这里来读书,读书真的这么有趣好玩么?”

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望着眼前的男孩,很是疑惑地问道。

“读书不好玩,但是我答应了父亲大人,一定要金榜题名考取功名!”

尽管不知道这小女孩是从何而来,但云仲焕还是如实回答道。

“那你能不能换一本书来读啊,你每天在这里都读这本书,连我都听腻可以倒背如流了,难道你读着不腻么?”

真实身份乃是溪间金鳞的小女孩,这一年来每日都在溪水内看着男孩在此处读书,确实是可以将这本书倒背如流了,于是才有此言。

而听到这句话的云焕仲,则面色通红,很是羞愧地小声道:“我这个人生下来就很笨,这本书我还没有完全记住,可能还得继续读好久好久。”

对于自己很笨这件事,小男孩心里很是清楚,也并未去隐瞒什么。

“那好吧,你继续读好了,我反正没事做,就坐在旁边看着你读好啦。”

说着,小女孩就坐在了旁边的青石上,安静地双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看着小男孩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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