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这种事是要看缘分的,有些人一辈子都遇不上,有些人一生都在打劫与被劫中苦苦煎熬。
沈秀很喜欢这种感觉,很刺激。
小时候玩儿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小朋友们都争抢着要做‘惩恶扬善’的英雄,殊不知英雄身上的束缚太多了,有时候倒不如做个贼匪自在。
二龙山二十里外的官道旁。
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小茶摊儿里,沈秀一袭短衫布衣,发髻用方布盘的很随意,像极了一个看茶摊儿的小百姓。
沈秀如今不大不小算是个领导了,自然用不着亲自上场打杀,他的任务就是静观其变,尽可能的拖住这群人,把这遭‘买卖’的风险降到最低。
春天的辽东草长莺飞,绿意盎然,天气不冷也不热,每到放晴时,抬眼可见千里草地萦绕周围,虽有些单调,却令沈秀这种常年生活在都市的人无比神往。
唐鸢儿今日难得没穿那身红裙,而是选了一套颇为干练的骑马服,整个人看着飒爽极了,颇有几分巾帼英雄的味道。
“你既不敢出手,为何非要跟来?”
“谁说我不敢?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害怕了?!作为一寨之主,应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而不是只顾一味地打打杀杀……”
沈秀捧着一碗热腾腾的高茉喝得正香,没好气的白了眼唐鸢儿后,又低头把脸恩进碗里,继续吸溜起来。
“强词夺理若也算本事的话,沈公子也可谓是人间翘楚了!”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那是人情世故!你还小,再大点儿就明白了……”
沈秀一脸异样的瞧着唐鸢儿,那目光嫌弃中还带着几分莫名其妙的味道,好像……好像一个流氓?!
顺着沈秀的目光忖摸好久,唐鸢儿终于明白他在看哪儿了,毫不留情的抬脚踹去,俏面寒霜地瞪着他。
“混蛋!下次若再管不好你的眼睛,姑奶奶让你这辈子再也看不到太阳!”
沈秀:“……”
自然的美啊!
能够一睹百年前的纯天然产物,挨上一脚似乎也值了。沈秀正在犹豫要不要从地上爬起来,毕竟这个角度由下往上看去,更是别有一番感觉。
谁知唐鸢儿忽的脸色一变,看着西南方向冷声道:“小心!有人来了……”
“哦……”
沈秀再也没有犹豫,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乖乖坐回位置上,接着吸溜茶水。
……
目标来的很准时,正赶上饭点儿。
不不多不少正好三十人,个个都是膀大腰圆的魁梧汉子,更是配有瓦剌特产的斩马刀,身后跟着十几辆马车,其上载满了各种货物,领头之人腰挎两把黒漆大斧,长相很难用一个字来形容。
他太丑了!
眼睛斜斜的,嘴巴歪歪的,脑袋扁扁的,而且这段排比句根本形容不了他的全貌……
这很难让人不怀疑,这些人到底是商队,还是同行?
一行人打马来到茶摊前,为首的汉子长‘吁’一声,翻身下马,直奔沈秀走来。
唐鸢儿目光一寒,作势就要拔剑。
“别着急,且看看他想干啥。”
沈秀眼疾手快,悄悄按住了那只柔弱无骨的玉手。后者俏脸羞红,轻哼一声狠狠抽回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