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章 我的脸只值一顿饭?(1 / 2)梁小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林一辰靠太近,以桐红着脸后退一步。

“你不要说,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想知道!”

林一辰笑笑,笑得???

好阴险......

“好,我不说,不过......”他顿顿,“不过有些法律知识,我还是有义务给你普及一下。”

以桐:???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

“我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以桐扯着嗓子打断他。

他又一次将脸凑近她,轻声细语缓缓道来:

“《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是不管你记不记得,你都不能逃避责任!”

“什么刑事?欺负我不懂法是吧!你这最多算轻伤,而且现在已经完全好了啊!”

“轻伤?嗯......轻伤的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桐:“......”

她瞅他一脸认真的模样,半点跟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不觉陷入思索。

片刻后,咬咬唇,死就死吧!

“说吧,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

林一辰又笑了,“很简单!赔礼道歉。”

“我道歉了呀!”

他讥讽:“你的道歉只是一句对不起?”

她无语:“我说了请你吃饭赔罪的,你自己不来还怪我了?”

林一辰扬扬眉梢,反问道:“我的脸只值一顿饭?”

以桐皱眉,“你想......让我赔钱?”

“我不差钱!”语气满是不屑。

“那你想怎样?”她开始不耐烦。

林一辰:“看你表现!”

???

“只要一想到那天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我就很!不!爽!”

以桐脸上挤出一个假笑:“请问我这个罪人该怎么做,才能让您老人家心情愉悦?”

林一辰得意地抬了下眼皮,“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明天帮我搬家!”

这不当苦力么?她可是女孩子啊!

“我明天要上班!”

“那就请假!”

“你......”以桐语塞,迟疑几秒后妥协。

“好!我请假。”

......回宿舍路上,以桐边走边骂林一辰:

没想到你居然是个两面派,人前谦谦君子,还叫我不要放在心上,切!到了我这就百般刁难。撕破脸就撕破脸,谁怕谁啊,反正以后我也不用在你面前装淑女了。

哎!算了,认命吧,谁让我“殴打辱骂”他在先呢?

不过,我到底对他说什么了?不会是爆粗了吧!呜呜呜......好想死啊!

第二天中午,以桐准备出发去林一辰的新家,却在学校门口找共享单车时,碰到熟人。

“你不用上班啊?”

“你不用上班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