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三章 好久不见(1 / 1)平安小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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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又来了,这次我还带了我的好朋友来捧场。”

“秦,这就是老板,她也是华国人,在他乡能看到同国人真是太亲切了,不过,我带你来,是因为这儿的房间是真的好,不仅房间整洁没蛀虫,而且观景位置也是一绝,最重要的是,这儿的老板很漂亮。”一位友人自顾自的介绍。

乔雪凌觉得在熟人面前被人这样推销,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季,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乔。”上官晨轩第一眼看见乔雪凌的时候,还以为眼花了,看见了一个很想乔雪凌的人,但是没想到,真的是乔乔。

“哇,你们竟然认识,真是缘分,秦一开始还不愿意来,怎么样?如果不是我,你就错过了和友人重逢的机会。”

“是,我要多谢你,你这次旅行的费用,我都包了。”能遇见乔雪凌,上官晨轩的心情岂是激动两字能形容?那简直是撞了大运了。

“那为了庆祝我和友人重逢,这次的房钱就不用给了。你们先上去收拾收拾,一会下来再聊。”

“诶,秦已经说了要请我,老板你就不要便宜秦了,他可是我们中最有钱的人了。”季诚挚建议道。

乔雪凌笑笑,让两人上去找房间,她则进了厨房,这次怎么说也是到了她的地盘,是该好好尽尽地主之宜。

“乔乔,真没想到能在这个地方看见你。”上官晨轩上去把行李放下就下了楼,看见乔雪凌在厨房忙前忙后,也没有上前帮忙,就倚着门框跟乔雪凌聊天。

“我也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怎么样,我找的这个地方是不是很美?”

“是,美不胜收,季这次的眼光不错。你不知道他之前的眼光是有多差,之前他骗我说有个地方有百米宽的瀑布,非要拉着我一起去看,结果我到那儿一瞧,那的确是百米宽,却是瀑布的名字叫百米宽,实际宽度也就十多米吧!”

“哈哈哈,没想到你也有被骗的时候。不过你变化挺大的,我一开始都不太敢认你了。”乔雪凌一边做菜一边闲聊。

“乔乔觉得我哪儿变了?”

“额……变得更阳光了,更容易让人接近了,更快乐了。”乔雪凌从后面出来的时候,听着两人拌嘴,心想又是一对相爱相杀的朋友,却没想到上官晨轩会是其中之一。

“我觉得乔乔变化也挺大的,变得更漂亮了。”

“你这夸人也太没有重点了吧!”乔雪凌嘴上抱怨,眼里却满是喜悦,无论是哪个女人听到对方夸漂亮,都会开心的。

上官晨轩没有说谎,他第一眼看见乔雪凌,除了惊讶之外,更多的欣喜,以前的乔雪凌又回来了,不仅回来了,她还变得更加柔和,更加温暖,让人一看见就忍不住的想要靠近。

“好了,麻烦这位客人帮我把菜端上桌,你们长途跋涉的,先简单吃点,晚上再给你们做迎宾宴。”

“看来乔乔厨艺大涨啊!”

“那当然,我可是开着旅店的人,虽然不是正经的提供饭菜,但也跟着人学了不少菜式,今天晚上一定让你大吃一惊。”

“拭目以待。”上官晨轩端着菜刚要往桌子上摆,一个小孩突然从外面窜进来,直奔厨房。

上官晨轩刚想拦着小孩,让他别跑这么快,撞到乔雪凌,只听小孩一声妈妈,惊得他呆在原地。乔乔又有孩子了?

“跑这么快干什么?快洗手吃饭了。今天来了妈妈一位朋友,一会给你介绍。”乔雪凌的话隔着门传来,更是让上官晨轩明白,她又有了孩子。

“晨轩,这是我儿子,乔可期,我还给他起了个小名,小七。”

“小七,这是妈妈从小就认识的朋友,你可以叫他秦叔叔。”

“秦叔叔好,我是小七。”

“小七,你好。”

乔雪凌让小七去请另外的客人,她则带着上官晨轩去了后花园采一些新鲜水果,“晨轩,这些都是我自己种的,怎么样?是不是很丰富?晨轩?”

乔雪凌本来想献宝来着,结果没有人应,回头一看,发现上官晨轩正在走神。

“啊,抱歉,乔乔,我好像身体好像有点不适应坐了这么久的车,现在有点累。”

“是我的错,看见你太高兴了,才一直拉着你聊天,那你先回去坐着,稍微吃点垫垫,然后赶紧上去休息吧!”乔雪凌不疑有他,赶紧让上官晨轩去休息。

上官晨轩走到拐歪处,终于还是回头看了看乔雪凌,她正满脸笑意的在摘树上的果子,阳光洒在她脸上,照的她好像也能发光一样,但是这光终究还是不属于他,之前他错过了,现在又来晚了。

“嘿,乔,秦晨轩怎么不在?”季先生牵着小七从楼上下来,看到只有乔雪凌一个人,开口问道。

“他有些不舒服,就先上去休息了。我随便做了些菜,你吃完也赶紧去休息吧!”

这位季先生,是她在这儿见过的第一个华国人,再加上他很有趣,所以也算是很好的朋友。

“还真是稀奇了,就秦晨轩那体格,我还没见过他这么弱过。你知道我们之前去爬雪山,上高原,我都要死了,他就跟个没事人一样。等会我一定要去嘲笑一下。”

“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竟然还爬过雪山上过高原?”乔雪凌很是好奇,以前上官晨轩虽然外表很温柔,但真正和他谈得来的很少,听季先生的口气,他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

“之前旅游的时候碰到的,刚开始见的时候,他冷的要死,根本不理人,你知道吗?我和他在三个地方碰见过,结果我第三次见的时候去和他打招呼,他直接说不认识,哎呦我这个暴脾气,从此我就缠着他,非要他认识我不可。”

“这样你们就成了好朋友?”乔雪凌有些好笑,但也有些诧异,原来上官晨轩还有这样的一面。

“怎么可能?那都是我贴上去的,他总是想办法躲我,但是我厉害,他躲不掉才没办法和我一起。不过我觉得他真正不讨厌我,应该是那次我俩一起去野区探险,结果不小心掉进了陷阱,我们在里面一起呆了三天三夜才被人救出来。从那之后,他总算不躲我了。”

乔雪凌想了想上官晨轩和季先生一个跑一个躲的场景,颇具戏剧性,如果不是性别不对,倒是典型的烈女怕缠郎的桥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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