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伦佐一直不承认自己是一名商人,他认为自己首先是一名哲学家,然后是一名艺术家——注意是艺术家,而不是普通的吟游诗人,最后才是一名商人。
虽然学城和教会都不承认他的哲学家和艺术家身份,但是洛伦佐一直都向别人这么介绍自己。
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身材魁梧,乍一看像个黑帮领袖,但是却总是温和待人。
他爱美食如命,但是却从来不喝酒。这固然让他少了些男子气概,却呵护了他的胃,让他能够每天吞下足够五人份的肉和饮料。
虽然洛伦佐觉得自己只是在四方游学的途中顺手做些生意罢了,但是不得不说他的生意做得确实不错。
洛伦佐似乎天生对商机有一种敏锐的洞察力,他总是能在一瞬间意识到哪个地方有钱可赚,然后积极地付诸实践。一翻积累下来,中土最大的商业组织,美第奇商会就这么诞生了。
美第奇是洛伦佐的姓,一个古老的商人姓氏,不过已经没落很久了。
相比之下,他的哲学和艺术天赋就比较难被常人认可了。
即便他每天都在强调:“没有人比我更懂哲学和艺术”,但是他的听众们却始终把这当做一个笑料,把他当做牺牲自己愉悦别人的喜剧人,笑着叫他“伦宝”。
天才总是难以被人理解的,伦宝这么安慰自己。
这是伦宝第三次来到都兰,前两次来的时候,这里还是一个部落,现在已经对外号称是一个王国了。
他本来不想来这种野蛮落后的地方,但是想要从巨魔治下的银月到达精灵族的地域,这是唯一比较安全的道路。
北方的亡灵正在暴动,南方的歌利亚兽人比都兰人还要野蛮恐怖得多,据说他们会砍下过往的路人头颅,制成喝酒的酒杯。
伦宝还不想为了学术献身,毕竟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诗人,最近还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医生。他的生命十分珍贵,他不想就这么随意地挥霍掉。
“美第奇老爷!有狼骑兵!”
一个伙计惊慌地大喊。
他从红色檀木的车厢里探出头来,看见远方道路上一队狼骑兵正在向他的车队疾驰,在道路上留下一道淡黄的烟尘。
“无妨。”
洛伦佐已经和兽人打过好几次交道了,知道对于这个生产力落后,又相对闭塞的种族来说,最简单的娱乐品都能成为珍稀的奢侈品。
他在之前的旅途中被兽人们堵截过好几次,都用旅行途中买给宝贝女儿的小玩具和一些肉干把对方哄得欣喜若狂,几乎要和他称兄道弟。他那头鸡冠一样挺立的头发被那些兽人揉得像一堆杂草。
所以这一次他经过都兰,准备了充足数量的小玩具,还有一些从巨魔领地购买的风干肉,甚至还准备了一顶帽子。
做足了功课之后,洛伦佐自信能把这些兽人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招呼自己的属下们停下来,把准备给兽人们的小玩意儿搬出来一部分,在路边站好,努力表现出一幅没有敌意的样子。
那队狼骑兵很快地来到了洛伦佐的车队前,他们大约有十五人,都披着简单的锁子甲,有些人的一只手完全露在外面。
他们都背着一把铁制的战斧,在座狼的背上悬挂着弓和弓箭袋。他们的装备之破旧在这个世界上恐怕能排进前列,但是洛伦佐知道这些战士们最可怕的武器是那种无所畏惧的勇气和身经百战的战斗经验。
前不久暗精灵才为轻视这些都兰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洛伦佐自然不会去低估对方的战斗力。
连这种狼骑兵都出来成为劫匪了,看来都兰人真的过得很惨。洛伦佐在心里想着。
那队狼骑兵在洛伦佐的车队前停了下来,有一位长着鹿角的年轻男人比其他兽人的位置要更靠前一些,洛伦佐敏锐地意识到了这就是这些兽人的领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