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开庭(2 / 2)夜蔓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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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先行一步走了。

法官敲定,正式开始审判。

黎落蔓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小女孩被人下药在家中迷晕被人侵犯,迷迷糊糊中拿起旁边的花瓶砸向那个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的养父,但养父陷入昏迷迟迟未醒。

养父醒来后声称自己没有做过那样的事,那时候他回到家时听到房里有动静,过去看的时候便被小女孩砸晕。

那时候没有灯光,小女孩看不清楚来人的模样,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一直没有定案。

秦墨说完后,王长岳愤愤而起,“当时无灯光,并且原告还是被迷晕的状态,所陈述口供并不能算作事实。”

王长岳的反驳在情理之中。

秦墨低头看了眼一旁攥着双手的杨晴,小声安慰道,“到你了,别害怕,把你记得的事情都说出来就好。”

毕竟那样的事情,任谁经历都会留下心理阴影,更何况是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呢?

杨晴沉默了好一会,深深的呼吸,随后站起身来,“那天晚上,爸爸做了饭,后来他说自己有事情要出去一趟,我就一个人在家里写作业。”

“后来,突然间家里就停电了。我以为是电箱跳闸,想出去看看。结果刚开门......就有人扑了上来......”杨晴回忆起那天的事情,双眼逐渐红润。

秦墨覆上她的小手,给予她极具安全感的目光。

杨晴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后来我感觉到头晕,渐渐没有反抗的力气。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我才有了些知觉,砸了他以后开灯才发现是我继父。”

秦墨接着说道,“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身体损伤报告,而被告人出具的报告也证明了情况属实。”

王长岳邪魅一笑,站起身来,“受伤报告属实是不错,但我我方被告当时被朋友叫下楼说了几句,回来以后才发现的原告。所以我方怀疑,在原告被迷晕时,曾有另外一个人作案。”

“你刚刚说,朋友?请问这位朋友是否出庭?”

王长岳歪了歪头,这位朋友便走了出来。

来人是个中年男子,面相有些油腻,说话时眼神飘忽不定,双拳紧握,“那时候我的确是让他下楼,和他商量一下后天出差的事情,讲了大概十分钟左右。”

黎落蔓捏了把汗,现在的局势又重新对秦墨不利。

秦墨直截了当的问道,“那么请问,您知不知道作假人证,是要承担对应承认的。”

中年男子一惊,眼神中充满了惶恐,正当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时,王长岳又站了出来,“原告律师,既然他愿意出庭作证,自然是知道的。”

“他能证明我方被告在事情发生十分钟左右才上楼的,侵犯这事便与他无关。”

秦墨低头窃笑,不禁开始佩服王长岳的勇气。

做假证的事情一旦曝光,不单是做假证的人受到牵连,就连为他辩护的律师,名誉都会大大折损。更甚者,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在这一行从事。

“我方原告陈述,当时并未听见途中有开关门的声音,说明在现场的人只有一个。”秦墨反驳。

王长岳带着坏笑,“迷晕对方原告的药不仅只有昏迷效果,会带有副作用产生幻觉,不排除她没有听见的可能。”

黎落蔓看着心里十分紧张,但不远处的秦墨,反而处事不惊。

秦墨把视线转向法官,“那么请问,换位思考,正常人看见家里一片漆黑,第一反应,难道不是先去开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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