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蓓蓓姐说起我要去买一个相框的事情时,她说她家里有一个白色的大相框,叫我过去取,顺便来吃个晚饭。我爽快地答应了。
在餐桌上,她问我,“你的那个朋友,现在还在海角七号吗?”
“是啊,本来她遇到了一个音乐人,说要带她出道什么的,但也都没联系,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文。”
“一直听你说她唱歌唱得很好,要不待会儿吃完饭,我们下去听她唱歌吧。”
“可以啊。今天是……今天是周几来着?”
“周三,她有上班吗?”
“周三有。”我小鸡啄米般地点头。
于是,我们不知不觉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吃过饭,我们又一起飞快地洗好了碗。正当一切收拾完毕,我们准备下楼时,我突然想起来,“我的相框还没有拿呢。”
“待会儿我帮你再上来拿吧,拿着它去酒吧不方便。”
我点点头,和她一起出了门。
蓓蓓姐和我走几步路就到了酒吧。我们挑了一个视角好的位置坐下。蓓蓓姐问我,“你要跟她说我们过来了吗?”
我摇头,神秘地笑了笑,“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坐下还没有多久,程鸥就上台了。台上的灯光霎时转为暗色,只剩一束清冷的白光落在中央的程鸥身上,营造出一种不近人情的疏离感。她穿着一件长至脚踝、剪裁独特的黑色风衣,化着浓浓的眼妆,灰紫色的大波浪卷散在身后,颇有冷峻的中性美。她唱的是皇后乐队的一首歌,《The Show Must Go On》。在歌曲中段,当程鸥的声音从压抑的低沉中迸发,像打破了沉睡已久的昏暗,黎明从高音撕开的层层云间穿透而下,灯光瞬而变得明亮,仿佛是经窗台折射而格外耀眼的日光,照得满台灿烂。不出所料,当她下台的时候,台下观众的反应非常热烈,连蓓蓓姐也一边鼓掌,一边兴奋地大声说,“她太棒了!”
我正要说点什么,眼前突然一黑,两只手遮住了我的眼睛,故意装出来的粗犷声音在我耳后响起,“猜猜我是谁。”
我偏头躲开那两只手,抓住不知什么时候蹿到我背后的程鸥,“就知道是你!你怎么发现我们了?”
“大活人坐在这,我能发现不了吗?”说着,她坐到我边上。
蓓蓓姐主动跟她打招呼,“你好,我是杨蓓蓓。”
我补充道,“她是我朋友,我今天跟她一块儿来捧你的场。”
程鸥浅浅地笑了一下,“我是程鸥。”
“你什么时候下班啊?”我问她。
“待会儿就走了,刚唱的就是我今晚最后一首歌了。”
“那等你下班,我们一起走吧。”说完,我用眼神向蓓蓓姐示意。蓓蓓姐点点头。
程鸥“嗯”了一声,就转过头去,专注地看台上的表演了。下一个上台的是一个叫Sandy的女孩子。她的穿着非常性感,举手投足间都充满撩人却俗气的风情,一首平常的英文歌却被她演绎得极具挑逗意味。我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太大的好感,想必蓓蓓姐也是这样感觉的。所以我们俩没有专心听她唱了什么,只是热火朝天地说着话。
不知不觉掌声响起来了。大概她唱完了歌。于是我一边跟着大家鼓起掌来,一边往台上看去。那个女孩一直往舞台右侧走去,牵起早就举起来等待她的那只手,走下了台。我顺着那只手移动着目光,竟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那个女孩轻快地在那张脸庞上留下了一个吻,随即两个人消失在过道里。
我怔怔地看着那黑暗的过道,回想着刚才的画面。
余彦,那个女孩,还有那轻快的吻。
无数的疑问在脑海里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