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程鸥决定在一家私人旅馆里住下。设施虽然简单,但是装修古朴而雅致,室内还挂着精美的苏绣。我们的房间沿着河畔,雕花窗下便是宛若天青色的河,别有江南韵味。
那天晚上,我和她吃完晚饭,在周庄热闹而充满温情的七彩夜景里,在船橹之声与行人欢笑里,在河面倒映着的点点灯光与星火里,漫无目的地散着步,谈天说地。
我问她,“你以后想要怎么办,去找一份工作吗?”
“比起找一份工作,我还更想找一个男人呢。”她说,随即又补充上了一句,“开玩笑的啦。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做,过些时候再打算吧。”
说完,她突然把话题转到了我的身上,“小律师,你结婚了没有?怎么都没有看你戴婚戒?”
“连男朋友都没有,哪里来的婚戒给我戴。”我笑道。
“怎么可能?”她一脸不相信地看着我,表情滑稽极了。
“怎么?我看起来很需要结婚吗?”我好笑地看着她。
“不是。我告诉你,我的直觉总是非常准。你肯定有遇见那个人了。”
“是吗?”我有点心虚起来,但说不清楚为什么而心虚——我和他明明什么也没有——只好开玩笑地说,“你的直觉有告诉你,那个人是谁吗?”
“直觉是直觉,又不是占卜术。”她伸手捏捏我的脸。可突然,她松开手,又匆忙地拍了好几下我的肩膀,惊喜地叫道,“哎哎哎!”
“怎么啦?”肩膀倒不是很疼,但我还是去揉了几下。
“你看见那个酒吧了没?我好久没有去酒吧了,你想去吗?”她显得很兴奋。
还没有等我回答,她就不由分说地拉我进去。我也就任凭她拉着我走。
酒吧里不是很嘈杂,灯光也没有让人晕眩迷乱,倒是有着一种很舒服的颜色——一种青偏绿的颜色。台上的灯光就不一样了,一半深蓝一半碧绿。台上有两个人,一个弹着电子琴,一个抱着吉他在唱歌,唱的歌是披头士乐队的《Hey Jude》。
程鸥带我到长长的吧台边坐下,点了两杯鸡尾酒。酒很快地端上来,程鸥先喝了一口,说,“上次去酒吧的时候,我还没结婚呢。”
“那你结婚后为什么不去了?”我也尝了一口,像薄荷一般清爽的味道,有点丝丝的酸与甜。
“他不喜欢。”她把头靠在我肩上,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用修饰得极为精致的粉色长指甲百无聊赖地敲着杯壁,“我喜欢听摇滚,喜欢去酒吧,喜欢唱歌,他都不喜欢。”
在这时,《Hey Jude》唱完了,紧接着开始唱披头士乐队的另一首歌《yesterday》。
“我告诉你。”她突然从我肩膀上抬起头来,很认真地看着我,“我觉得他不喜欢我的一切,除了一样。”
“是什么?”
“他喜欢我扎麻花辫。”
或许是沉浸在音乐里,或许是灯光笼罩着我,或许是鸡尾酒的味道令我陶醉,我并没有听进去她的话,只是安静地抚摸她的头发。
她放下酒杯,站起来,伏在我耳边上轻声说,“你坐在这里,等我。”
然后我看着她径直走到台上,利落地取下架在键盘手面前的麦克风。键盘手想伸手夺回麦克风,但是程鸥跟着吉他手唱出的第一句词,让他默默地收回了手。
程鸥站在台上,一只手拿着麦克风,轻轻地唱着:“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 yesterday came suddenly……”
她的声音却不似她讲话的时候那么尖细,反而显得那样温婉,那样平静,那样自如,好似一只柔美而骄傲的蝴蝶,轻盈地飞过酒吧的每一个角落,让人分辨不出,她是在唱自己的心情,还是别人填的词。
听着她的歌声,我仿佛喝了一口浓郁但不呛人的酒。
一首歌唱完,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她一勾嘴角,妩媚地轻轻一笑——我好像从这一个笑容里看见了结婚前的她。虽然我不曾认识那时的她,但是我感觉到,那个她已经回来了,因为这个笑容,是那样迷人,那样自信,那样洒脱,又那样深不可测。
她走到我边上坐下,举起她的酒杯喝了一口。我还能感觉到有不少目光跟着她来到这里。
“是谁跟我说声音尖唱摇滚没味道?”我半开玩笑地看着她。
她笑笑没作声。
这时有人走到她边上,嬉皮笑脸地对她说,“去我那一桌喝一杯好吗?我朋友都在。”说完,他指指右边的一张桌子。
她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一桌的人冲她招手,她调皮地眨一下眼睛,又看向那一个前来邀请他的人,微微撅着嘴,故作遗憾地说,“我喜欢两个人。”
说完,她一把搂住身旁的我,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那个人,嘴角微微上扬,又认真地拖长尾音重复一遍,“两个人哦。”
那个人悻悻地走了。她这才松开我。
“他会以为你喜欢女生。”我有些不解。
“让他以为去吧,反正我只想和你待一块儿。”说完,她趴在吧台上,抬眼看着在吧台上撑着下巴的我,“莫愁,我其实很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所以,他们来找我,我会很高兴,但是我不会答应,也不会拒绝,我只是享受这种感觉罢了。”
她把目光转到面前的酒杯上。酒杯在灯光照耀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她的手指不自觉地转着杯子,让它变幻着折射的角度与色彩,“我已经三年没有这种感觉了。离婚让我失去很多,但让我得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