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方平回过头来,发现对方正巧笑嫣然地看着自己,柳眉微蹙,一脸好奇的神色。
周伊依看着略显呆滞的傅方平,提醒道:
“不记得了?火车上你帮过我的。”
“要不是你,我可能就得站一天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你!”
傅方平反应过来,认出了对方是火车上遇到的那个女孩,他还记得当时自己还占过人家的便宜!
当然,只是蹭个座位而已。
傅方平疑惑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
随即指了指旁边的舞厅。
周伊依见对方认出了自己,笑着说到:
“因为…因为这个旱冰场是我小姨开的呀!”
傅方平:“?”
在火车上他就看出了眼前的女孩家境不一般,从她父母送她上火车的装扮能看出来,至少是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家庭。
傅方平顿时表示自己突然不想努力了……
旁边舞厅的音乐又重新响起,周围变得嘈杂起来。
周伊依提高了声音,好奇地问道:
“你呢?”
“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我觉得我们两个年龄也差不多大吧?”
傅方平指了指前面还牵着女朋友手的表哥,说道:
“喏,我表哥带我来的,我在这里是来当电灯泡的!”
“电灯泡?”周伊依不解,这句话实在是触及到她的知识盲区了。
傅方平话一出口,便发觉不对,急忙解释道:
“这是我老家话,在我家那边,电灯泡就是显得我多余的意思。”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谈话间,傅方平发现眼前的这个女生性格并不是很外向,反而给人一种乖乖女的感觉,每当他开点无关紧要的玩笑时,对方都会当真。
简单来说,他觉得对方有点呆呆的,感觉很好骗的样子。
说话间,入口的塑料门帘突然被人一把掀起,七八个“奇装异服”的社会青年,扛着个大收音机闯了进来。
周围正在滑旱冰和跳交际舞的众人顿时愣了一下,然后见怪不怪般的没有搭理他们。
傅方平打量着这群人,五男两女,男的大多穿着“蝙蝠衫”,戴着一副蛤蟆镜,仔细看去,竟连商标都没有撕,下身则是穿着条有些破旧的喇叭裤,走路间一摆一摆的,像是拖在地上的长裙。女的穿着则要简单很多,除了一副亘古不变的墨镜,最抢眼的就是一头金黄的大波浪卷发,上衣扣子齐开,里面穿了件打底的衬衫,在腰间用上衣的下摆打了个绳结。
有点这个时代不良青年的味道,但傅方平很清楚,这群人很可能是附近哪个学校的大学生,因为这年头,也没有多少人能接触到外国的时尚潮流。
当然,这些他们眼中的潮流,在现在的傅方平看来,那就是土的掉渣了!
站在一旁的周伊依却有点疑惑,像个好奇宝宝似的问道:
“你说,他们...他们会打人吗?”
傅方平:“......”
“他们是大学生,估计是来找地方跳舞的。”
周伊依听他这么说,有点奇怪对方为什么会这么笃定。
随即,这群人用行动证明了傅方平的话。
......
“我曾经问个不休
你何时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