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到来,让调解室安静下来。
不过众人对视一眼,均是一副有恃有恐的样子。
还讨个公道?
你就是说破天,今天这个钱,也必须得还!
不过下一秒,他们就傻眼了。
律师站了起来,从容自信的说:“我想告诉大家一个事实,根据合同协议,我的当事人没有违反任何约定!”
此话一出,顿时一片喧然。
连方警官都摇摇头。
别的不说,就说三天内必须履行遗留债务这一块,就算违约了吧。
毕竟从合同生效那天起,今天是第四天。
而且期间和前任老板约好交接,结果人不露面,电话也打不通,联系不上,所以有困必有果,搞成今天这个局面,这个小杨老板,难辞其咎。
至于这个小杨老板为什么会签这份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不可能签的转让合同,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不过签了,就具有了法律效应。
就应该负责。
“你说没有就没有?你还是个律师,狗屁律师,黑心律师,为资本家辩护,与人民为敌的东西!”
“就是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狡辩什么啊?”
“行啊,那咱们就上法庭,看是你律师说了算,还是法官说了算!”
六个债权人代表气得直拍桌子,愤怒不已。
律师很友善的笑了笑。
“各位,你们可以保持沉默,但你们所说的一切,我都将录音录像。成年人说话要负责,如果你们继续用语言对我实行人身攻击,我可以告你们诽谤诬陷。”
“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就是吃这碗饭的。”
律师态度很友善,声音不大,全程都保持着微笑,但言语中赤果果的威胁......好吧,像极了港片里那种衣冠禽兽。
几位债权方又叫骂了几句,不过最后还是沉默了,不敢再乱说话。
杨笑看了一眼律师。
不错。
我很满意。
律师这才拿起合同,对众人说:“首先,根据合同约定,没错,我的当事人确实需要在合同生效日后,三天内履行遗留债务。”
“不过......”
说到这里,律师顿了顿,一副当局者迷,局外者清的模样:“不过这三天,指是的工作日,这在合同末尾有补充说明。”
说完,律师翻到最后一页,指向其中一行小字。
“没错,今天是合同生效后的第四天,但昨天是周六,今天是周日,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只要在明天,也就是周一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五十九秒之前,履行完遗留债务,就不算违约。”
“所以你们指控我的当事人违约,是毫无事实根据的。”
说完,律师把转让合同交给方警官,然后几位债权人赶紧上前查看,仔细一看,果然如此。
顿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点傻眼。
接着同时看向前任老板郭嘉城,恨不得一口把他吃掉的模样。
他们搞这么大,除了明珠物业公司老总在背后出谋划策,还有这家伙的配合,并口口声声说,只要搞大了,新老板就一定会乖乖就范。
但你自己做的合同,这点屁事都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