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长老的外孙女……”
“她比较任性。放心吧,回去后我会劝她放弃的。毕竟,”卡萝面无表情:“你已经结婚了不是吗?”
“对啊,虽然中间有点复杂。我好像没和你说过,原来你知道啊。”
“不久前才听说的。”
“嗯。那就拜托你了,我不想损害和你们部落的关系,但要和那个女孩有暧昧关系也很难办。”
卡萝点了点头。虽然话已经聊完了,但卡萝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她背靠窗沿怔怔地看着空气,似乎在想事情。
“怎么样?现在去喝一杯?”莱特露出坏笑。
卡萝忍不住笑了:“太早了吧?”
卡萝说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她紧致的腰肢在阳光下展露无遗。
“我要回去了,族里还有很多事要做。”
“嗯。有什么事再联系我。”
卡萝点点头,她翻到窗外,慢慢走远了。
莱特开始着手制订民法。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莱特的领地已经形成了西荒城为中心、东边分布五个村庄的规模。
领地的发展已经上了轨道,再采用之前粗犷的自治方式已经不合适了。大多数小领主在治理领地时都不会自行颁布法案,对于领地内的纠纷都是用“惯例”来处理。想要让自己的施政方案被他人信服,他们就必须举出有力的先例来。但这种方法十分含糊,当出现过往有完全矛盾的例子时,就容易陷入两难的境地。
虽然莱特的领地很小,但他还是打算颁布自己的民法。通过法规来治理,莱特能对自己的领地施加更有力的影响。当然法规不能太严苛,虽然这个世界是领主**,但平民暴动的情况并不罕见。不过这点莱特倒一点都不担心,他的法案肯定会比其他领主的要宽松得多。
按照习惯,农民不具有自身的所有权,他们的所有权都归属于领主。有钱的人可以付给领主一大笔钱,来购买自自己和亲人的所有权,但能凑出这笔钱的,大都是商人或是手艺了得的手工匠人。人身所有权归属于领主的农民,他们的婚嫁、搬迁甚至种植、养牲畜都必须经过领主同意,他们生的孩子也依然从属于领主,要在这种情况下攒齐购买自身的钱币是非常难的。领主可以对自己的农奴施以各种苛税,其中甚至有一种针对人身所有权而收取任意金额的税收。
莱特在自己的民法里,首先要去除的就是人身所有权归属领主这一条。这里的领地从属于莱特,他给难民提供住房提供耕地,他要求持有住民的所有权是很合理的,换成其他任何领主都会这么做。但这样就违背了莱特的初衷了,而且就算没有那些苛捐杂税,拥有现代思想的莱特也有经营好领地的自信。
解决了人身所有权,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土地所有权。耕地的话,已经按照一成的税率收税了,但住房用地现在还是免费提供的。莱特打算把土地控制在手中,住房用地的税金肯定要添加进去的。但刚刚搬过来的难民并没有交税的财力,所以莱特打算实施一条特殊情况下的规则,即得到领主认定的迁入者,可以有三年免除住房用地的税金。
解决这几个主要问题后,民法的制订就顺利多了。为了同现状接轨,这套民法实施的影响并不明显,只是让解决争端更有效率。不过莱特相信,过个几年,这个民法的作用就会显现,到时它就会成为促进领地繁荣的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