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杨华明白自己被宝珠赋予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能力,而是一种叫做灵动之躯的身体天赋。这种天赋极其擅长学习和模仿,任何只要是用身体做到的事情,他都能一学就会,一会就精。
极其擅长学习和模仿?
杨华不禁苦笑,难道是因为他一直在学习和模仿乔亚伦,所以宝珠就赋予了他这么一种能力吗?
看了看两只手上黑糊糊,油腻腻的东西,杨华明白,这是宝珠在改造他身体的时候,排斥出来的体内杂质。只有这样,他在以后学习和模仿任何动作的时候,不会受到身体的限制,做到灵动轻便,伸展如意。
这种身体天赋固然不错,可是毕竟不如诸如力大无穷或者刀枪不入等能力来得有用啊!要对付那帮绑匪,没有强有力的本领,又怎么能成功呢?学习和模仿能力强悍,难道还能把力气这种无法学习和模仿的东西学到手么?
无奈之下,杨华也只能摇头叹息了。此刻后悔亦是无用,能力已经被赋予了,宝珠也已经消失在他的体内。想要放弃或者收回,也都没了办法。现在,还是多想想怎么样利用这个叫做灵动之躯的身体天赋,做一些有用的事情吧。
当然,在想这些事情之前,还是要先去洗个澡再说。杨华浑身上下都是这种体内排斥出来的黑糊糊,不但身体脏了,就连他身上的衣服,也都沾染了不少。
拿起手表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是早晨五点多了。也就是说,他这一番昏迷,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四个小时。乔振邦父亲的信里说的果然没错,宝珠赋予人能力的时间,的确就在三、四个小时左右。只不过时间是对的,可是过程,却似乎有问题。信里面说的只是有剧烈的反应,却没说人会晕过去,然后什么感觉都没有啊!
当然,现在想这些都没用,宝珠都已经消失了,以后也不可能再有机会验证。杨华不再多想,赶紧脱掉衣服,快步进入卫生间,打开淋浴清洗了起来。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沐浴露用了好几个小瓶,他总算浑身清爽的出来了。
不过这时候,他终于感到了身体跟以前的不同。首先,他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要比以前更加的轻盈和灵活。再者,他又感觉到身体无论哪个部位,都舒适无比,似乎没有任何毛病,处在最佳的状态。这让他觉得什么动作都可以丝毫不费力气的做出来,没有任何障碍可言。
为了证明自己的感觉,杨华一步跳到了床上,两腿撇开,非常大胆的做了个一字马的动作。这个动作,以前对他来说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他身体已经成长定型,又没有从小经过训练。强行做一字马,非得要把大腿拉伤不可。
可是现在,他轻轻松松的一字到底,两条腿笔直伸展出去,蛋蛋都碰到床板了,依然没有一点困难和受伤的感觉。
接着,他收回两腿站在床上,脑子里回想了一下以前在电视里见过的体操运动员的动作。稍稍活动了一下手脚,然后忽然一个凌空侧翻,从床上一个跟斗翻到了床下来,并且稳稳的站住。
站在原地,杨华忍不住笑了。身体的灵活性,以及他对身体的控制力,简直跟以前判若两人,都可以跟训练多年的体操运动员媲美了。所谓的灵动之躯,果然很有意思。如果运用得当的话,还是可以有一番作为的。
杨华忍不住想到,既然这副身体这么灵活,他的天赋又是善于学习和模仿的。那么只要他花点时间去和一位军队的特战高手学习一番,短时间内,他就可以成为一名身手矫健,枪法神准的特种兵了。
有了一名军队特种兵的本领,对付那帮绑匪起来,应该就不会太困难了吧?而且,他已经拜托郭山帮他去搞枪了。只要有枪在手,再加上特种兵的身手,反击绑匪争取自由,就再也不是梦想。
想到这里,杨华再一次兴奋起来。原来那点没有被赋予强大超能力的遗憾,现在也一扫而空了。高兴之下,他忍不住就在旅馆的房间里开始测试起身体来。各种难度很高的动作,一个一个被他施展了开来。一下子蹿高,一下子俯低,玩得不亦乐乎。
不久之后,他忽然发现外面的天已经亮了。走过去拉开窗帘一看,果然,阳光照进了房间,一天的清晨,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