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
赵芸初就开始动手做晚饭了,因为村子里面没有电,如果做的太晚了影响视线。
兔子勒北城负责宰了,然后剁好放到一旁备用。
做法跟中午差不多,谁让工具太少了连个锅都没有。
不同的是,赵芸初趁勒北城出去打水的时候,在兔肉里面加了一些佐料。
兔肉发腥,如果不加一些料酒,会很难吃。白糖鸡精盐,顺便也放在里面了。其他的东西就不能放了,怕他看出来。
兔肉炖了一个来小时,里面的香味彻底散发出来,就算是盖着,也掩饰不住那一股诱人的味道。
“芸初我怎么感觉?兔肉做的比野鸡肉香呢”勒北城坐在旁边笑着说:“你做饭的手艺真好,比部队当中的大厨,做饭还要好吃。”
“穷人孩子早当家,手艺是平时锻炼出来的。
我肚子有点疼,先上个厕所,你留下来看火,马上要出锅了。”赵芸初捂着肚子站起来。刚才突然想起来,孙萍血还没有来得及采集。日头落下来了,现在他们应该也是在做饭,刚好趁现在去取血。
“嗯。那你小心点,有什么事情就大声喊我。”勒北城嘱咐一句。
赵芸初朝院子里走去,查看了一下发现周围没有人之后。
从空间里面拿出个药瓶,把地上干枯的血迹,采集一块装在里面。
一切大功告成,赵芸初捂着鼻子去上了个厕所。农村的厕所不敢恭维,她实在是没办法,也只能凑合用了。
赵芸初回来之后先去洗个手,然后掀开盖子,拿筷子扒了一下。
“勒北城,饭和肉都好了,可以端到屋子里面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