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五章 徐顺的原则(2 / 2)运河畔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没有了

黄巾贼!

呵!

真好的一个称呼。

据说是某位元神泄愤之语,却是真的说通了这一次黄巾之变的本质。

所以我站在东荒的某一座小山上,眺望南海,沉默不言。

我难道要说什么吗?

写下那些文字的是我,写出那个方便法门的人也是我,但是把那个方便法门变成现实的却是那位已经死掉的鼠族元神--硕鼠!

大盗不止,圣人不死!

天地有大盗,窃道利众生。

我是真没想到那位硕鼠真的做到了我在太平黄巾里面写的,要献祭一位盗门元神真一神君,以“盗”之道化众生之桥,助力所有头裹黄巾的凡俗生命,为道所染!

真正的黄巾贼,是这位硕鼠,而不是我。

----------

我从远方抽回了我的剑,带回一颗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美人头颅。

顺手放在身前:“徐道友,这位你可认识?”

眼前的老者一点都没有惊讶的样子,很是淡然:“族中的一个小辈罢了。前七十年,老夫从来没见过她,后三十年,老夫略微对她有所了解。也就是今年,我才知道她和我的事情。”

什么事情?

“老夫所食之恶,八百年来从未改变。只是最近几年老夫才发觉,这百年来随着这位族中小辈一路成长,老夫的食欲竟然有些变了。”

“老夫向来认为天地间大罪大恶之辈,不能简单以强弱来划分。要知道民间百姓地主商贩士子官吏将卒当中,形形色色不可言不可闻不可说的大恶之辈同样比比皆是。所以老夫八百年来,一直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嗯。

我点头。

眼前的这位叫徐顺的老头,确实是食恶宗的一个奇葩。

以金丹之强却只食凡人之恶的,真的是我在各种典籍记录里面找到的特例。

其他以金丹之强却也食凡人之恶的食恶宗有没有?有,还很多。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做到徐顺这样的有原则。

他的原则是什么?

是让残酷剥削佃农、敲骨吸髓、兼并豪夺、欺压乡里的土豪地主,像猪一样的被宰杀?

还是让依附家族修真人物的世俗族长,残酷镇压掠夺所有族人,供养修真人物的同时也好自肥,最后被做成肉酱馅饼端上那位修真人物的餐桌?

亦或是让那些在修真世界如鱼入水,周旋与各路修真人物之间交际往来,沟通苟且,买卖生死,无物不售,丧尽天良的大豪商们,被装在他们收藏珍贵珠宝的大鼎里面,炖成浓汤?

都不是。

如果是这么暴力,这么血腥,这么直接,那么他怎么可能静静地存在了八百年,一直到了今天才被我炸了出来?

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那个佃农死后的儿子,在街头乞讨时,意外吃到的一块肉饼!

那馅料,真足,那肉,真香!

原则是供在那些族人死后荒坟之前的一碗香肉,七十七个死人,只有三个后人,只供了一碗只有三片的香肉,分而食之,恩怨全了。

原则是天香楼中某一位早年被卖做花魁,早就埋没本性的女子,在清晨酒醒吐了之后,喝的一碗养胃羊汤。汤喝了,人精神了,继续活下去。

PS:上一次写到猫菩提和硕鼠大战的时候,正是孙菩提教授和硕鼠进红旗群的时候,孙教授送给红旗唐刀催更,变成那一章的如天巨柱。而硕鼠兄,已经走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