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某个阳光明媚的清晨,盛临琛带着妻儿去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岳父岳母。
三年前,戴莉终于接受了楚锋,两人举办了个简单而又庄重的婚礼,在众人的见证下成为新婚夫妇,凌汐恬也正式将户口簿上的姓氏改为楚,也总算能改口叫楚锋爸爸了。
自从盛临琛回来重新接掌了盛氏集团,楚锋把工作重心全部都转移到他手上,过起了半退休的悠闲生活,半年前,他带着妻子开始了周游世界,一起领略各处风景,吃遍各地美食,经常发一堆旅游中的照片给家里的小俩口看,把凌汐恬这个万年宅女给羡慕的,都恨不得也出国跟他们会合四处采风。
只可惜盛某人每天日理万机,实在抽不出身陪老婆出游,又不愿就这么被她抛在家里,没办法,凌汐恬也只能打消念头,乖乖在家陪着老公孩子当家庭主妇。
这个点正是车流高峰期,司机抄了近路,无意中,车子路过当初他俩相遇的那条小巷。
盛临琛忽然喊停,透过车窗,若有所思地盯着某个角落。
注意到他的异常,凌汐恬莫名其妙地看向他,“怎么了?”
他伸手指了个方向吗,蹙眉问,“我记得那里原来是放垃圾桶,现在怎么变成报刊亭了?”
凌汐恬顺着他目光望过去,不由地有些发愣。
记忆的洪流如潮水般淹没她的思绪,她想起了很多年前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她因为打不到回家的车,迫不得已只好独自走在夜深人静的巷子里,忽然之间,他披着一身月光,浑身血迹地闯入她的视野里,把当时正发着呆想事情的她吓得差点没失声尖叫。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那个晚上,两人就被命运的红线牵起来,越拉越近,越捆越牢固,直至再也无法分开
沉浸在追忆往昔中,凌汐恬不觉有些心神恍惚,耳边忽然传来他的声音,“汐恬,要不我把这条街买下来吧,在那个报刊亭位置竖个碑,纪念我们的初次相遇。”
凌汐恬一下子重重汗水了,整个人都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有些无语看着他,“盛临琛,有钱也不是这么浪费的好么?”
还竖个纪念碑,这是让全s市看他们秀恩爱吗?她可没他的厚脸皮。
盛临琛笑了笑,长臂揽住她的肩膀,稍稍压低头,贴着她耳朵低声轻喃,“你不觉得很有纪念意义吗?以后除了结婚纪念日,我们还可以多一个初识纪念日。”
凌汐恬哼了哼,故作冷淡地回,“那天晚上我差点没被你吓死,谁要纪念那么惊悚的日子!”
早已习惯了她的口是心非,盛临琛轻笑地吻住她的唇畔,不让她再说嘴硬的话。
爹妈又在当众卿卿我我了,已经六岁的轩轩小朋友很自觉地捂住自己的眼睛,小大人似的摇头叹息。
真是的,爹地每次都不分场合,想什么时候亲妈妈就什么时候亲妈妈,这车里除了自己,还有坐在前排的司机伯伯和保镖大叔好么!?爹地不害臊,他这个做儿子的还觉得羞羞脸呢,也不怕毒害祖国小花朵的心灵!
窗外,阳光依然明媚,一切都正当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