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罪的吴婷婷,与被照顾的很好的李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午,李易就已经完全康复。
刚能下地活蹦乱跳,李易就申请了出院。
在护士的不舍挽留下,李易最终还是无情的走了。
出了医院的大门,李易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心情也好了起来。
可没高兴太久,迎面走来穿制服的警察。
来到李易近前,没等李易发问,就自我介绍了起来。
“你好,李先生,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夏,是一个警察,职位不高,一个小队长”
“看出来了,很荣幸认识你。”
两人握了握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但是,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请”
夏队长伸出手示意了一下。
李易也没有反抗,一脸坦然的迈步向前。
很快,上了警车,来到警局内。
夏队长客气的请李易来到他的办公室,顺便上了一壶茶。
“龙井,超市买的,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李易推开了茶壶,说道:“有水吗?我喝水就行。”
夏队长转身拿来泡茶用的开水,递给了李易。
“烫的,小心点。”
倒了一杯水,等待凉的过程中,李易就这样淡定的看着夏队长,不说一句话。
夏队长被看的不好意思了起来,连忙讲述让李易来的目的。
“是这样的,李先生,由于你伤害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呢,想让你呆在这几天,不多,也就10到15天,这期间你呆在我办公室也行,只要不露面。”
“拘留嘛,说的这么委婉干什么?”
“不用呆在这,你公事公办就行,我也想看看拘留所里什么样的,走,带路!”
“啊?”
“啊什么啊,带路啊。”
“哦…哦”
两人一前一后的离开办公室,一路上,引来许多目光注视。
大家也挺好奇的,刚刚才进去呢!咋一下子又出来了?连位置都换了。
好奇归好奇,众人也不敢上前询问,瞅了一眼之后,就各干各的事了。
十几分钟后,李易换了身蓝色套装,后面写着某某市拘留所,4号。
夏队长领着他进了拘留所,这一路上再次吸引诸多目光。
9号房,李易被拘留的房间。
一眼望去,瘦子胖子,秃子矮子,有个人的眼睛还是斗鸡眼。
当李易进来,瞬间,房间内亮起一抹亮光,直直的照在李易的身上。
众人抬头一瞧,嘶,怎么回事?我的眼睛!啊!我的眼睛被帅瞎了!怎么办?快救救我。
这话也就他们心里想想,说出来就有点尴尬了,不过,意思已经从他们目瞪口呆的脸上表达了出来。
斗鸡眼疑惑的看向李易,转头问一旁的夏队长:“警官,他犯了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