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如玉,喜欢吃什么自己点?”
他就是这样,值得大方的时候,绝对不会省。
不值得的时候,绝对一毛不拔。
就这么干脆!
对待别人,没有自己以为,而是别人以为,自己以为的,不是别人以为的那样,就对不上眼,其实一开始互相就跑偏了。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话听上去不假,因为这是大多数人的心理。
也许刚开始不是这样,但当患难见真情的时候,才是最考验人心的时候。
只有处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还有人站在身边不离不弃,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也比说的天花乱坠的强上一万倍不止。
重要的不是说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有口无心等于无情。
郑如玉犹豫了下,但还是点点头:“一杯红酒,牛排,七分熟。”看向利来那边:“你了?”
就点了两样,看来这丫头是不好意思点啊!
“嗯,”利来点点头,英语这东西他也有会说,前题是看场合。
他一直很低调,前世也好,这一世也罢。
上一世,他休息时,也会间接着学习一些外语,以背它用。
他的长处主要在于一点,那就是记忆力,出其的好。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天赋,纯天然的,所以说人比人,确实是气死人。
天赋这东西,确实是金贵,稀少的。
利来就有这样过目不忘的天赋,拥有这种记忆力超强的天赋,不说别的,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那是没几个人能比的。
而记忆力好,学习起来也就轻松多了。
他还记得小时候上学的时候,班里别的同学背个书,默写个字啥的,都要熟读十几二十遍才能记住,甚至记不住,背错,读错。
可他了,读个几遍,也就全给记住了。
正因为记忆力好,在学习外语方面,特别是英语,基本上单词读个几遍,就能背个滚瓜烂熟,忘不了。
记忆这东西对人太重要了,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记忆,那是不是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啥也不懂,不知道。
那有多么恐怖。
而记忆力超强,又是另一种恐怖,但起码高人一等。
“两份大龙虾,一份牛排,鲍鱼,鱼子,三文鱼,海参汤各来两份,对了,再来一瓶红酒。”
利来一口气点了这么多。
看的大洋马一愣一愣的。
“好的先生,稍等片刻!”
洋妞服务呆了一会,才准备去。
等大洋马走后。
郑如玉就瞅着利来那边,看着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如玉,你总瞅着我干嘛?”
她就笑了:“来哥,我好奇,你的英语怎么说的这么好呢?比我这个高材生都说的好,不会是海归吧?”
“海啥归?”
“大海的海,归来归去的归,海归,海归,不是海龟的龟!而是海归的归!这都不懂,你这逼也装的太不地道了吧?”她直翻白眼。
“哦,海归,我就是说海归,归来归去的归,归去自如的归,我没说错,是你听错了好吧?”
“是你说错了!”
“没有。”
“有。”
“行,我说错了。”
“小样!”
利来无力吐槽:“没有,我只是记忆力比别人强点儿。”
“小时候上学时,班上背书,默写字,我说第二,没能敢称第一,那是杠杠的。”
“所以学起英语来,那也是无人能及,这不是天赋是什么?记忆力太好了,连我自己都害怕自己,唉!”
“吹……你就继续吹?”
“不吹牛会死?”
郑如玉直接吐槽了。
真有些摸不清,他是啥子性格。
有的时候嘛,一本正经,生人勿近。
有的时候,说话又不着调,还油嘴滑舌的,让人生气!
有的时候又稳如“老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