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啃骨头,有时也趴着,前爪按着骨头,头动,调整适合的姿势啃,白话见过,但要说像对面的金乌一样,像只猴一样两只爪子把着猪蹄啃,白话还真第一次见。
稍有错愕,但很快白话就一笑而过。
白话马上想起金乌是灵宠,灵宠金乌曾说过,是类似于精灵般的存在,出现把前爪当手用的现象,也不足以惊讶,甚至未来再出现没见过的动作,也不必要大惊小怪。
“淡定,你看那狗主人多谈定!”小伙恨不得凑近到金乌的旁边看,如果不是金乌是不可预知的狗的话。
文艺青年拨开长发,瞟了一眼白话,着实,白话只是抬眼看了一眼,风轻云谈,司空见惯。
“他到底是谁?”文艺此刻又好奇起白话来,问带他来的小伙。
小伙又嘚瑟起来,压低声音对文艺青年说:“是个宠物店的老板,我跟着他去过。”
“啊,这么变态,你还玩跟踪?”文艺青年着实吃惊,小伙看起来不猥琐,怎么也有跟踪人的毛病,也干猥琐事。
“嘘”小伙看了一眼白话,见白话依然忙碌着吃,才向文艺青年凑去,文艺青年躲着,与他操持着距离,然后被他一把拉了过去说,“我是跟踪来着,不过都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没别的想法。”
好奇心害死猫,往往犯罪的第一步就这么陷进去的。
“下不为例,要不别跟人说我们认识。”文艺青年貌似接受不了小伙的行为,但看在是帮助他满足好奇心的情况下,被他原谅了这一次。
其实好奇与议论的早就不只是文艺青年和小伙,还有更多人,而且有人已经不再掩饰自己的好奇心和议论的声音。
在这种情况下,再看白话,他依然旁若无人般地吃喝,不急不慢地喝着啤酒就着花生米。
如果金毛犬会拿猪蹄啃,那接下来的一幕,更让人惊奇,让一些人惭愧。
金乌咬下一块连皮带骨的猪蹄,张合着嘴来回数下,皮肉吃完了,只剩下骨头在嘴里,狗是吃骨头的,但金乌却不好,吃完自认为精华的部分,骨头压根不屑。
骨头含在嘴里,冲着对面的白话佯装吐去。
在吐出来时,金乌装模作样,着实吓得白话忐忑不安,灵宠,是灵宠啊,如果它吐出一块骨头冲向白话,恐怕威力不亚于弹弓吧!
看着吓了一跳的白话,金乌脸上的皮肉拧了一下,戏谑笑了,然后收回点力气,轻轻一吐,“笃”地一声,骨头落在桌面上,而且是靠近金乌自己的一边。
“真妖,这素质”一个络腮胡子忍不住叫道,几乎是不假思索就说完了一句话,途中马上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位子下,好些骨头散落在地上,即刻闭上了嘴,否则就是骂自己“连狗都不如”。
白话听了随之一笑,不把它放在心上。
金乌似乎很赶时间,没多大的功夫,在众人的注视之下,把两只猪蹄都啃完了,留下面前一小堆的骨头,还感觉意犹未尽,抬起爪子,像猫一样舔着自己的爪子。
白话才喝完两瓶啤酒,金乌坐着看白话吃饭,看着别人吃,即使再饱也会条件反射,忍不住咽口水,更何况在白话心目中设定早就拟人化的金乌。
白话盯着金乌,金乌抬起爪子指了指白话没吃完的花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