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的猪肉米粉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客厅里,孟凡面带微笑,对大口大口吃着米粉的安迪和孟七妹问道。
“好吃,太好吃了!”
“这米粉的味道真是绝了!”
“野猪肉也好吃,比五星级大酒店的主要还要好吃十倍!”
“老孟你的厨艺实在是太棒了,一点也不比那些世界顶级名厨差。”
安迪对孟凡的厨艺赞不绝口。
自从来到孟家村之后,安迪的饭量足足增加了一倍。
每次吃饭,她都会忍不住多吃小半碗米饭。
早餐也一样。
原本只能吃小半碗米粉的安迪,现在已经能够吃一碗半了。
一碗不够吃,吃完了之后还得去厨房加一次米粉。
连安迪自己都没有想到居然会发生这种情况。
“小凡哥的厨艺最棒了,做什么都好吃!”
孟七妹的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两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像是一道弯弯的月牙,非常的憨傻可爱。
孟七妹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她的食量比安迪还要大。
一顿能吃两大碗米粉。
若是敞开了肚皮吃,就算是三大碗米粉她都吃得下去。
孟凡怕她撑坏肚子,所以规定早餐最多只能吃两碗米粉。
于是,只能吃八分饱的孟七妹会把汤汁都喝得一干二净。
最后只剩下一个干干净净,空荡荡的空碗。
“呼,好饱,好满足!”
十分钟后,安迪放下手中的大碗,一脸满足地说道。
“我来我来,安迪姐姐,让我来洗碗!”
早就已经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孟七妹,见安迪吃完米粉之后,连忙前将桌的大碗收走了。
这是孟七妹的习惯。
每次吃晚饭,都会抢着去洗碗。
这对她来说,就是展示自己价值的机会。
虽然孟凡把她当成了亲妹妹一样宠爱着她。
但是多年的独居生活养成的习惯是不可能瞬间改变的。
孟七妹依然用最积极地态度,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孟凡干家务活。
她很怕自己变得懒惰。
更怕自己在孟凡眼里失去价值。
她的心其实很脆弱,非常害怕自己没有价值后,会被孟凡抛弃。
已经搬到孟凡家里,和孟凡一起生活的孟七妹,是绝对不愿意再回到自己的破旧老房子里一个人生活的。
对她而言,孟凡的家,就是天堂。
孟凡就是她的天使,是她唯一的精神寄托。
从小一个人生活,孟七妹早就已经对各种家务活都熟悉得不得了了。
洗碗扫地擦桌子对她来说完全就是小儿科。
很快,她就将碗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放进了碗柜里。
接着,她又从厨房里拿出一块抹布,动作娴熟地将餐桌擦得干干净净。
孟七妹洗碗扫地擦桌子的动作实在是太熟练了,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反倒是像极了一个经常做家务活,了年纪的家庭主妇。
孟凡在心中叹气不已,这世哪有什么心灵手巧,这都是被生活硬生生逼出来的技能啊。
“收拾好了没有?”
“收拾好了,我们就准备出发了。”
孟凡笑着对孟七妹和安迪说道。
“出发?”
“我们要去哪里呀?”
刚刚做完家务活的孟七妹瞪大了眼睛,疑惑地问道。
“去县城!”
孟凡笑着对孟七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