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孟之前所生活的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之中,一般大家都那些拥有很多钱财,很多财富的人,叫做拥赢钞能力,现在王孟不敢自己在整个北宋社会之中拥有了钞能力了,因为,这个比较的范围真的是过于广泛了,但是,王孟已经大概可以在武仙县这个相对有限的地界之中,去富甲一方了。
“是的,我花了一百两银子买的骏马,怎么样,漂亮吧?哈哈。”王孟这个人,还真的是有些禁不住别人夸他,稍微给王孟一些颜色,他这个人就能够去开一个染坊出来的。
这样的性格,要到底是一个好性格,还是一个不怎么好的性格,那也很难,具体要看看王孟对于不同的事情,是不是会能够表现不出的态度出来,事情总是有一个轻重缓急的区别的,如果王孟不管面对什么事情,他都整紧张兮兮的,整绷着一个脸,那么,实话,王孟就生活的有些太累了一些了。
但是,作为孔秀来,她在短暂的高兴和惊喜之后,其实更多的会是一个失落的情绪的,因为,这要是在从前,孔秀这边的条件,或许还要比王孟好一些,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孔秀就会距离和王孟走到一起这个目标更加的靠近一些,事到如今,当初那个在青河村和爷爷王老孟一起住着茅草屋的王孟,现在显然已经是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有钱的豪富了。
这样的身份转变,从某种程度上,只会是把孔秀和王孟越来越远的推开的。
不过,或许在孔秀心里,她现在已经不太敢对于王孟有太多的奢望了,她只希望王孟能够在这武仙县李府之中,好好的当他的富贵姑爷就可以了,平平安安的,快快乐乐的,这就已经很好了。
孔秀就是这样的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呀,这也是王孟心里最最喜欢孔秀的地方了。
“好吧,那你就只借车座吧,原来你有买了马了,马车比毛驴车可更快。”孔秀冷笑了一声,像是自嘲。
王孟其实心里已经打好了主意了,等到这一次去武仙县回来之后,他会再买一匹马从给这孔秀的,想当初,在这武仙县的街市上,王孟就连承认自己想要买一只兔子送给孔秀的勇气都是没有的,事到如今,王孟已经可以正大光明的用自己的钞能力去给孔秀买一匹骏马了。
这样的转变,对于王孟自己来,也是意义重大的,因为,这毫无疑问锻炼了王孟各方面的能力,他要勇于去表达自己,更加的具备做事情的勇气和能力,否则的话,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王孟不管是修仙,还是普通作为一个北宋的凡人,他都是很难去获得什么所谓的成就的。
王孟这边也害怕阿武所的这个所谓的阿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冒出来,到时候,王孟就和孔秀更加的不清楚了,退一万步讲,王孟将来如果是有一,真的是和这个武仙县李府的千金大姐李艳花过不下去了,那么,王孟离开李艳花之后,应该还是会愿意和孔秀结婚的。
当然了,这个事情的前提还是孔秀到时候,还愿意去接受自己和王孟在一起,否则的话,王孟总不可能自己单方面的就能够是去做了这个决定的,这也过于的不尊重孔秀了。
婚姻大事,对于一个女孩子来,怎么能够儿戏的呢?
不过,在王孟身上,似乎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个法,那就是,婚姻大事,不仅仅对于女孩子是大事情,对于男孩子,也需要去慎重考虑,王孟和这武仙县李府的千金大姐李艳花两个人,如今婚姻这样的貌合神离的状况,显然就是王孟在结婚之前,欠缺考虑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