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心中一阵慌乱,失魂落魄,不由得想起之前在街市上那一撞,可见并不简单,或许就是在那时,他身上的钱袋子被那叫花子给偷去了。
“这可当真混账!”王孟拍手道。
但是,如今也已经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局面,因为,王孟的脚程速度绝对不是那个在街上上横冲直撞惯聊叫花子的对手。
而且,就算是王孟追的上叫花子,难道这个叫花子就会乖乖的承认他偷了王孟的钱袋?到时候,再弄出一些幺蛾子来,可真的能人王孟喝一壶的了。
所以,思来想去,王孟也不打算为了这么一些钱去报官府,免得得不偿失。
然后,就在王孟失落的准备离开这卖兔子的摊位的时候,身后却忽然冒出来一个人,她身高估摸着刚刚到了王孟的胸口,所以,这猛然的一转身,几乎让王孟和她撞了一个满怀。
这是一个女子,身穿浅粉色双蝶丝绸长衫,配上同色的长裤,还有精致的布鞋,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她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惊恐的望着王孟。
“是你?”王孟双眼一眯,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太了一些,然后道:“你怎么来了?你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青河村的。”。
孔秀忍不住的笑了起来,道:“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果然是你呀,你在这里做什么?”。
王孟有些不耐烦的道:“我能做什么?瞎逛呗。”。
“兔子耶!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兔子?”孔秀表现出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应该有的真浪漫的心理,脸色绯红,似乎有些增加了对王孟的好福
但是,王孟这个人,就是有一个毛病,他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加上这刚刚和武仙县的有名的千金大姐李艳花相亲成功,这如果是放在王孟穿越之前所生活的时代,李艳花就是一个典型的白富美呀,而王孟和李艳花的这番传奇遭遇,大概也算得上是穷子的逆袭。
王孟拨浪鼓一样的摆摆手,道:“你少臭美了,谁我要买兔子给你了?我只不过就是刚刚好路过这里罢了,原来你喜欢兔子,那你自己买呀。”。
姑娘脸上的神情也是转瞬变化,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默不作声了,只是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就这么的看着那些笼子里的兔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实话,如果今王孟的钱袋子没有被那叫花子偷了,那么,王孟还是很愿意去花些钱给孔秀买一只兔子的,可惜呀,现在这些都成了空话了。
“好了,好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清河村呀?正好我跟你的驴车一起回去,可以吗?”王孟也是硬着头皮到。
他似乎已经完全不顾自己刚才对人家孔秀,然她自己花钱买兔子的时候的凶狠的样子了。
不过,好在孔秀这个姑娘,就是这一点比较好的,她不记仇,笑盈盈的到:“好呀,那我们回去吧,反正我在这武仙县的事情,也办完了。”。
孔秀的这些事情,其实也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无非就是来武仙县的集市把家里空缺的柴米油盐都补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