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熠开着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来接林柒的,这种颜色上看上去很低调,实则相当的高调的豪车,在林柒眼中很喜悦,却极力的克制住自己眼中的亮光。“原来,李总开得是迈巴赫啊。”
“你还懂车?”李墨熠的眼睛就像那天晚上,林柒在操场上看到的那样,闪闪发光,总会让她被迫弃城逃跑。
“不懂,不过我喜欢红色的法拉利。”林柒又戴上那个夸张的耳机,李墨熠刚耐心的给她系上了安全带,又忍不住摘下她的耳机:“小小年纪,这个审美真的有待提高。车和耳机的审美都要提高。”
“那我要问问李叔叔了,我喜欢红色的法拉利又怎么审美低了!”林柒不服气,冷哼了一声背过头看向窗外,这时的她想告诉那个老爷爷,魔都不仅是书上说的,十里洋场,万里灯火,它也会有暗淡的寻常人家,也有阴暗的那面。而林柒,第一次去魔都,便是去正面对着魔都的阴暗面,就算如此,她也有想在这里重新开始的愿望。
“在魔都,年轻的富二代女性都爱红色法拉利,而那些真正跟着财阀掌权人的女士独爱黑色迈巴赫。林柒,你明白了吗?”
“你这是要我,跟着财阀掌权人,拜托,我才16欸?”林柒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俗就俗气呗,我总会让那些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们知道,坐着红色法拉利的女人也能是财阀掌权人。”
“林柒,我让你来魔都是让你长本事的,不是让你的骄傲的自尊心爆棚的。”李墨熠的脸上大概很久都没有这么丰富的表情了。
“我知道是你啊!”林柒把握着恰到好处的微笑,笑颜相对,“我在用实际行动感谢你呢,你感受到了吗?”
“呵呵,我还真没看出来。”李墨熠正想自己都屈尊降贵的给这位大小姐开车了,这张嘴还是得理不饶人。
“李叔叔,你这是要把我带去哪啊?”林柒本来就不认识魔都的路,假装认路的样子一直看着窗外。“你能不能换一个称呼,我也就比你大8岁。”李墨熠强忍着怒意,很用力的开车。
“好好好,李哥哥。你这是要把我带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
那个地方在一个文艺街坊里,很少人在这里,不过整个店的装潢都特别精致,用很多玫瑰花装点着,有点像,林柒做兼职的‘有家花店’。不过这家店看样子是家服装店,叫‘La Vie en Rose’。林柒在店门口徘徊了很久,还是李墨熠把她硬拽进去的。
“怎么,还有校花怕的东西?女孩子不是最喜欢服装吗?”
“我是觉得这家店不符合我的风格?”林柒随手拿起一条裙子,都是蕾丝边欧根纱,看上去很华丽,很梦幻的裙子,“我一个御姐,你要把我打扮成萝莉嘛?”
“可是,一个御姐,也是可以假装萝莉的样子。”李墨熠接过店长递过来的一条裙子,那条裙子和其他裙子不太一样,很简单,只是一条纯白色长裙,但是林柒识别出来,应该是一件很特别的裙子,“你应该也不想晚上在名媛太太们面前出丑吧,校花。”
林柒接过裙子,走进更衣室换上裙子。裙子从正面看是很大气,正统的白色礼服裙,但是从后面看,交错的蕾丝勾勒出林柒的完美身材,下摆的珍珠碎钻更是低调的华丽。一出更衣室,便有工作人员带她去做造型化妆。没过一会,林柒就从一个摇滚少女,变成一个又纯又欲的名媛小姐。
“完美!”林柒仿佛在镜子面前看到了理想中的自己,或许不是极度高级,极度大气,极度性感,在高级,大气,性感中找到调和,也许就是林柒的风格,有表气,又不是纯洁。
“校花,你该去彩排了。”李墨熠打断了正在孤芳自赏的林柒,但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林柒。
或许,这也是林柒改变命运的一个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