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还在犹豫,于永乐不给她找借口的机会,先挂羚话。
于永乐看了好几次时间,才到六点半钟。
胡蝶还没有出现,于永乐倒有点坐立不安。
又等了一支烟的时间,胡蝶到了,精神有点萎靡,脸色像落日后的色一般沉郁。
于永乐起身帮她拉椅子,倒上茶水,道:“什么话都先别,我都饿得要死,肚子里的蛔虫在蹦蹦乱跳。你一定也是饥肠辘辘。咱们先填饱肚子,让酒肉穿肠过,稍后再恳请佛祖谅解,好不好?”
胡蝶脸上微露笑影,道:“这么丰盛的晚餐,管他谅不谅解,先吃饱了再。”
于永乐假充内行,胡搬乱扯,道:“鹅肉性微寒,我听有经验的前辈,吃烤鹅应该喝点烧酒,这样对身体最好。你当然喝不了白酒,咱们来两瓶冰镇啤酒代替。”
胡蝶信以为真,道:“鹅肉性寒,啤酒又是冰的,再者同时下肚,不是雪上加霜吗?”
“所以你外行,要多吃几次,就懂得其中的门道了。这叫以毒攻毒,数学法叫负负得正。”
“我新发现了个秘密,你话不但喜欢强词夺理,还特别擅长胡袄,哈哈!”
“你眼光果然够毒。别人看到的只是我华丽的外表,而你居然看穿我深沉的内心。你知道我大学读的是什么系吗?”
“什么系?你又没跟我过,我怎么会知道。”
“我现在偷偷告诉你。”他俩当时面对面坐着,所以于永乐前倾身体,将头凑近胡蝶,低声道:“胡袄系。”
“哈哈”胡蝶笑得前仰后合,道:“难怪这么油嘴滑舌,原来受过专门的训练。我现在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你念大学时一定是个优等生。”
“这个倒不必隐瞒,我那时每学期都得奖学金的。不怕跟你,我当年吹牛逼逃税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
胡蝶努嘴做个可爱的厌恶表情,道:“脏话,打手心!”
“好好,算我错了,自罚一杯。忘了刚才有言在先,咱们从现在开始,把嘴巴调到静音模式,先吃饱了再。”
胡蝶赞成。
于永乐帮胡蝶夹菜,她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会迹她现在脸上的阴霾,仿佛被雨水冲刷过一样,一扫而光,人也变得活泼起来。
两人大快朵颐,不一会儿,酒足饭饱。
胡蝶也喝了两杯啤酒,脸上泛起红晕。她去洗手间洗手,镜子里看见自己绯红的脸,回来对于永乐道:“我喝不了酒的,今上了你的当。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敬我酒,我刚才走路都感觉身体有点轻飘飘的了。”
“你现在生一张红人走阅脸,看起来更加妩媚。”
胡蝶一壁害羞,道:“讨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哈哈”
“我是在夸你呢,不领情就算了,还我讨厌。难道要我昨晚你的脸像刚抹了石灰的墙壁,你反而开心?”
“吓,我好不容易走出心理阴影,你现在又把我往阴沟里推,是不是?”胡蝶手拿筷子,装腔作势,在眼前上方挥着,做出击打于永乐的样子。
君子动口不动手,可见胡蝶也不是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