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们都已经睡去,这个时候,正好是大人们的欢乐时光。
几乎每家酒馆饭馆里都爆满了客人,欢庆举杯,祝酒高歌。
卡嘉莉挎着我,如同绅士淑女般走向部落时光。
偶尔会有几个醉了的兽族大汉,一手端着啤酒,一手指着我俩,哈哈大笑。
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觉得我们的做派太过拘谨,与夜晚的达赛城格格不入。
卡嘉莉和我相视一笑。
她知道我不是绅士,我也知道她不是淑女。
踏入部落时光,一股烤肉的喷香扑面而来,连续五天没怎么好好进食的我,肚子在轰轰轰乱吼,口水差点哗哗哗决堤。
靠着野兽般的直觉,我竟然自己就找到了包厢,这倒令卡嘉莉有些惊讶,她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嘿嘿一笑:吃货的天赋。
包厢内,烤架上,整整齐齐排放了上百串滋滋作响的烤肉,鲜美的肉汁和肥厚的油脂在炭火的烧灼下,散发出醉人的肉香。
我馋的眼睛都绿了。
戈多原本坐在椅子上,见我进来,先是看了我一眼,接着双眼发亮,如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用目光上上下下扫荡着我的身体。
比利看了眼戈多,打了个寒颤,撇过头,怼了怼杰克逊的肥油肚,低声问:“小毅这是怎么了?”
杰克逊沉吟了一下:“我猜是饿的。”
“不会吧”比利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他的表情简直像是见了裸女的色狼,这得是饿了多少天啊?”
杰克逊:
扎克不停的调整着竹签的角度,以便让肉均匀的受热,在他身旁,一个窈窕的女孩子时不时嘬起一小抹调料,均匀的洒在肉面上,之后轻轻抽动着鼻翕,仔细的嗅着肉香。
她是扎克的老婆,我们的嫂子,弗洛伦丝,一个狗族的女孩儿。
灵敏的嗅觉和超常的听觉是狗族人的天赋,弗洛伦丝只继承了嗅觉这一项,却长了一对讨人喜爱的精致垂耳。
初见弗洛伦丝的扎克大哥,也正是被她干练的气质和讨人喜爱的垂耳所吸引,并最终成就了一段佳缘。
有了孩子的弗洛伦丝自然不能再参与冒险家的活动,凭着天赋,华丽丽的转型成为无畏小队的御用厨师。
很快练就了一手只凭气味就能够把握菜肴火候的功夫,着实令小队中人大为倾佩。
卡嘉莉轻声向我讲述着我离开之后的事情。
然而现在的我,压根就没有听进去一分半点,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烤架上的肉,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字飘过:饿!
在我口水大坝即将决堤的刹那,扎克抬起头,道:“烤好了,大家来吃吧。”
我彻底摒弃了绅士的伪装,飞一般冲了过去,拿起一根竹签,也不嫌热,一口咬下最前端的五花肉,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随后又去咬下一块。
众人都被我疯狂的吃相所震惊,呆滞两秒,这才反应过来,一拥而上,开始争抢烤好的肉串。
弗洛伦丝拿着一串烤肉,捂着嘴,在扎克耳边耳语:“那是小毅吧,他的吃相比以前还要狼狈。”
扎克咽下嘴里的肉,笑着道:“那是你没见到他和我们相遇时候的模样。”
弗洛伦丝试着想象了一下,不过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无畏小队,除了妹子外,都是不折不扣的吃货,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卡嘉莉。
之所以把她排除妹子行列,是因为她吃相和饭量的惊悚程度仅次于我,早已不是其他一众吃货汉子所能比的。
真难为她,吃这么多,还能够始终保持住这副火辣窈窕的身材。
这可是多少吃货妹子的梦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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