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一点点。”离歌摇摇头。
“嗯?”萧莫尘提高了语气,显然对这个答案不满意。
“喜欢你,不仅仅是因为你好看。因为你那天的披风很仙气,你穿的很好看,还因为那晚烟花很美,晚风很惬意,歌声很动听,总之,遇上你的那天,一切都是最美好的。那晚,你的一根头发丝扬起,都够我心动好久。”
离歌果然不知羞是什么东西,毫不羞涩地向他心仪的男子表露着心。
“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是不甘心只做朋友的呢,萧莫尘,我赖上你了,要一辈子的那种。”
离歌贼贼一笑,眼睛赫然亮晶晶的,里面聚满的星光,面颊因为激动晕上了两朵红霞,嘴角边的小酒窝清楚可见。她总是这样把情绪挂在脸上,在他面前毫无保留,而他呢,对她只有无情的算计与利用。
萧莫尘眼睛蒙上一层灰,蓦然黯淡,他垂下眼皮,不想让她看清里面波动的情绪,那是心痛与愧疚,他想,他应该比想象中还要喜欢眼前的这个女人。
离歌见萧莫尘低头不语,权当他害羞,很贴心地岔开来话题,问道:“萧莫尘,那群人为何要杀你?你是得罪了什么人吗?”
萧莫尘沉默地摇了摇头,心里头却明亮的很,刚开始无法确认凶手,离歌出现后,他便知道这次下毒手的是哪方势力了。只是怕她担心,没有对她说。
“今日还想吃糖葫芦吗?给你买。”萧莫尘问她。
“吃!”说完便跳下石墩,拉起萧莫尘的手往桥的另一边走,萧莫尘没有挣开,就这样由她拉着,嘴角偷偷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小秋就在离歌身后的树下站着,一旁还有面无表情的琴棋书画。离歌转过来时,她抬起手臂,扬起眉向她招手,而离歌像是没看到她一样,就这样拉着萧莫尘的小手,越过了她!越过了!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更不用说是回应她了。
小秋放下手,委屈地皱起小脸来,她感觉自己被小姐抛弃了,她小姐现在眼里心里全是那个扫把星。
扫把星!人前衣冠楚楚!人后衣冠禽兽!
小秋跟在他们身后,心里问候了萧莫尘几百遍,小声地骂骂咧咧着,她怕小姐听到,会打她,真的会动手打她,她知道她家小姐重色轻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此夕与上元节有所不同的是,除了民间的灯谜,百戏,烟火等活动,还兴作诗填词及对对子,原是些读书人喜欢在这日用诗词向古时伟大的文豪致敬,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风俗。
同普通商贩一样,读书人摆着一个木案,上面放的不是商品,而是文房四宝及有些已经做好了的字画,他们遇到有缘人还会将作品赠送与他。更重要的是,他们想借此向人展示自己的才华,渴望自己的佳作能一夜成名,为人传诵。
此夜,朱雀街道两旁皆是白衣胜雪,眉清目秀,气质如竹的年轻人,离歌看的是眼花缭乱,心花怒放,丝毫没有注意到身边人脸色的变化。
别人从铺前走过,皆是“好诗”、“好词”、“好对”,到了离歌就只有“好看!好看!真好看!”
一旁的萧莫尘脸渐渐从红色变成青色,最后变成猪肝色,他咬牙切齿,总有一天要被这个女人活活气死。离歌在看人,他在看店铺,他要找个成衣铺弄来条长布,把那个女人的眼睛给蒙住,最好,今晚都不给她解开!
突然离歌不动了,她放下萧莫尘的手,只见她直直往一个铺子前走去,眼直勾勾地盯着一副挂起的字画,萧莫尘屈了屈手指,颇为不满地把嘴抿成一条缝,抬眼顺着离歌的视线望去。
“离若云上月,无痕。歌比梦中人,有情。”
狗屁不通!那画与词更是不搭。萧莫尘很是鄙视地瞥了一眼,就这种水平,他十岁就有了,还敢拿出来秀?那丫头肯定是因为这词的藏头是她名字,她才被吸引过去了。
离歌看了看那副字画,忍不住抬手轻轻触摸,画上不止有词,还有她喜欢的海棠花,海棠花下坐着一个妇人,她手里正秀着一双小绣花鞋,鞋上海棠花开一半。妇人旁边坐着一个扎着羊角包的小女娃,托着脸在笑,嘴角的小酒窝隐约可见。
离歌轻轻拂过那双绣花鞋,这竟然与她的梦境一模一样。
“姑娘喜欢?”耳边响起一个温和如玉的声音。
离歌转过脸去,微微发愣,声音的主人有双温柔、澄澈的鹿眼,只是一眼,离歌就被吸进去了,对五官如此挑剔的她,都在想着,有这双眼睛便好了,旁的五官略差点也没关系。
离歌发着愣,那人见她无所反应,温和地笑了笑,“小生觉得,姑娘是小生这副拙作的有缘人,这画,小生就赠与姑娘吧,希望姑娘莫要嫌弃。”那人说着,就真的着手收起字画来。
离歌连忙摆手,才想说不嫌弃,她很喜欢,萧莫尘在身后冷不丁来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嫌弃。”说完,也不顾那人脸色,拉起离歌就走,离歌只能频频回头致歉。
那人不恼反笑,温和地看着他们离开,只是,手上收起来的字画不知何时断成了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