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里,沈卓几乎天天都去学校,和其他学生一样,大部分时间都在教室和图书馆里度过,只是没有再住过宿舍。
高猛每次看到沈卓都是一脸幽怨,说自己晚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不是,你那个吴蓉蓉呢,你可以找她呀!”
“嘿,你把哥们看成什么人了,”高猛急眼了,“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老高能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
“这说明兄弟在你眼里还是不如女人啊!”沈卓感叹道。
“几个意思?”高猛一脸纳闷:“我刚才说的话还不够清楚吗?”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大街断手断脚的常见,你见过有几个不穿衣服的?”沈卓笑道。
“卧槽,你这脑回路......”高猛一下子被沈卓的话怼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两人说笑了一会儿,高猛接到吴蓉蓉打来的电话。
高猛去找女朋友,沈卓则去图书馆复习。
不知道是不是受提取神级魔术师技能时那道金光的影响,沈卓感觉自己的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今非昔比,
许多原本枯涩难懂的化学分子式,现在能轻易理解不说,而且基本看一次就能记住。
孟晨曦的演唱会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学生们对沈卓的热度也降了不少,虽然仍是有不少女生在打他的主意,但至少不像以前那般疯狂去堵宿舍。
特别是学校盛传沈卓和楚娆有一腿后,更是直接干掉了一大批女生的幻想,和楚娆去抢沈卓,实力它不允许呀!
富贵险中求,能够傍沈卓这样的阔少绝对能少奋斗一辈子,所以依旧有人愿意铤而走险,趁沈卓落单的时候乘虚而入。
这不,沈卓正在角落里复习有机化学,一个身穿淡绿色吊带衫白热裤的美女来到沈卓面前,“同学你好,这里有人坐吗?”
“没有。”这几天几乎每天都能碰到这样的事,沈卓已经习以为常,甚至连头都没抬。
见沈卓竟然无视自己,吊带衫女生眉头皱了皱,郁闷的坐下来。
论长相自己也有90分,身材更是自己引以为傲的大杀器,可他竟然连看都不看一眼,装什么大尾巴狼,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姑奶奶压根就不信这世界有坐怀不乱的人。
于是,吊带衫女生决定主动进攻,翻了两页书,找到一个生僻字,“那个,同学,请问这个字念什么呀,我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