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咬金!”
周长生突然想起来了,刚才貌似清风寨那个二寨主胡咬金的声音。
“是清风寨的那个胖子!”
就在这同一时间,林秋燕也忽然想起来了。
这声音是那个什么清风寨的那个叫什么胡咬金的二寨主的。
虽然她被胡咬金他们一伙小少年抓到清风寨上后,逼着她做压寨夫人,她是死活不从。
可是,她对这群‘跟自己年龄一样大’的小少年们,并没有什么反感。
因为,这也是一群善良的孩子。
他们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他们基本上都是孤儿。
都是被生活所迫,才被迫在一起抱团取暖。
如果他们不这么做,那么,可能就会像形影单离的丧家之犬一样,那渺小的生命早就泯灭在残酷无情的岁月长河之中。
所以,他们虽然占山为王,但依旧是一群可爱的人。
是一群值得被命运之神善待的人。
“燕子,你也听出来了?”周长生吃惊的看着林秋燕。
“是啊,听出来了,是清风寨的那个二寨主。”林秋燕道。
接着,她又加了一句:“还有一个好像是萝卜丝的声音。”
“萝卜丝?”
“嗯。”林秋燕激动的点头:“就是那个说话结结巴巴的萝卜丝。”
道完后,两人默契的对视一眼。
然后急忙起身,就像一阵旋风似的,攸地往外面奔去。
……
当周长生和林秋燕循声奔去时,他俩发现,还真是清风寨那个胡咬金。
另外一个确实就是那个说话结结巴巴的萝卜丝。
只见胡咬金穿着一件烂棉衣,头上戴着一个烂得惨不忍睹的大茸帽,腰间扎着一根又脏又旧的草绳,脚上穿着一双‘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里捡出来的烂布鞋,肩膀上扛着一根狼牙棒。
可能是很久没有洗脸了,他那胖嘟嘟的脸蛋上黑黝黝的。
萝卜丝的造型和胡咬金也基本差不多。
穿着一身又破又烂的棉衣,戴着一顶又脏又烂的大绒帽,脚上穿着一双能看见脚指头的烂布鞋,腰间系着一根烂草绳。
不过,萝卜丝的脸蛋要干净很多,他那张清瘦的脸没有什么油垢,不像胡咬金,黝黑得反光。
萝卜丝手里提着铜锣,一边敲,一边唱。
常言道:奇货可居。
他俩的这身形象,倒是吸引了不少眼球。
看见胡咬金和萝卜丝,周长生仿佛看见了很久没有见面的发小,亲热的大喊一声:“胡咬金!~”
林秋燕也跟着喊:“萝卜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