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低头看了看手中美术刀,上面竟然有血,手握的紧了又紧,再一次回到了那个胡同里。摸着捡起了手机和皮箱刚要走,那人好听的声音又一次传了出来,软软糯糯的:“老板,你回来啦?水呢?”
陶笙跺了一下脚:“该死!”然后把那个人搀了起来:“我警告你啊,不许乱动,我是会功夫的,李小龙是我祖师爷。”
然后把他背了起来,刚背上她就后悔了:“你这么瘦,怎么这么沉啊,是往肉里注水了吗?”
陶笙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扛上二楼,一进屋就把他摔在了沙发上,自己跑进厨房大口大口的喝水:“累死我了,要不是伤到了你,我才不管你。”
端着水从厨房里出来,伸手摘下了他的口罩,这人正是李慕见。
可是陶笙并不认识,她只是觉得这个人长得还不错,简直就是一个邻家大男孩儿嘛!好像比林风还要好看一点点呢。
她喂完他喝水,低头看了看,他的手心被她用美术刀划出了大约1cm的口子。
“不是吧,这是我弄得?”陶笙不敢相信的看着那个正在冒血的口子。连忙拿来卫生纸和胶带帮他止了血。
这一切折腾完,陶笙感觉整个身体都不是她的了,进屋关门反锁,瞬间摔在床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阳关通过窗户照在了李慕见的脸上,白皙的脸上长着长长的睫毛,黑色的帽子映出的阴影似乎刚刚好描绘他脸的轮廓。
他慢慢睁开了眼睛,手心的痛感让他皱了皱眉眉头,他摊开手心,奇丑无比毫不卫生的包扎让他的眉头皱得深了一些。周围陌生的环境让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现在肯定不在酒店中。
他本来是有轻微的洁癖的,可是房间里面的味道和摆设却让他觉得十分舒服。
屁股口袋里面的手机已经不见了,钱包也不见了,他敲了敲自己的头:昨天晚上,他从饭店里面跑出来,然后找了一家路边摊喝酒,再然后他喝多了,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时候身后的门突然打开了,陶笙穿着卡通睡衣,顶着一个鸡窝头从房间里面走出来,没穿内衣的她和李慕见四目相对。
李慕见:是她?
陶笙瞬间大叫:“啊!”立刻缩回了屋里,穿好了衣服,简单的把头发挽成了一个揪才走出来,她出来的时候,李慕见脸上还有薄薄的一层红晕。
“那个,那个你……手还疼吗?”陶笙尴尬的搓着衣角,目光四处游离的问。
“手?!”李慕见又一次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盯着陶笙说:“我这是怎么弄得?是你救了我?”
陶笙看着他人畜无害的脸,深吸一口气说:“我真的很想说是我救了你,可是对不起!是我把你弄伤的。”说着对不起她深深鞠了一躬。
李慕见脸上浮现出一抹不可察觉的笑,又在一瞬间变得严肃。
陶笙低着头,迟迟听不见他说话,心虚的声音立刻高了起来:“可可可是,这也不能全怪我,你说你大晚上的趴在垃圾桶旁边,难道是在和它拜把子吗?更何况,你还拉着我的脚,还带着帽子和口罩,你让我不得不把你当坏人啊。”
陶笙说完一大套,还听不见李慕见说任何的话,瞬间直起身来,闭着眼睛朝着前面破罐子破摔的样子说:“你说吧到底想怎么样,是不是要去警察局!”
“你叫什么名字?”李慕见这个时候已经笑着坐在了沙发上,端着茶几上的水杯,温柔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