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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和他所臆想的情节并不相同。

因为不久后,他重生的那具身体被检查出癌症晚期,两周后沈旭带着无尽的不甘去世了。

再次睁开眼,沈旭发现自己又重生,这次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由于婴儿的实际掌控者是沈旭,在一次想爬出婴儿床的过程中摔到地上。

头先着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个宅女身上,碌碌无为的过了一个月,为了验证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农药自杀了。

结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后,噩梦开始了。

无论他怎么自杀,饮毒、割脉、跳水、上吊、跳楼、纵火、卧轨、触电等等,无一例外,全都失败。

倒不是说他不会死,而是每次死后都会开启第N次重生。

十年下来,沈旭早已麻木,人们都惧怕死亡,但对沈旭而言,死亡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哟,装忧郁?给本鸟起来,你输了,快点,一包辣条!”鹦鹉落在沈旭床头前,大声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给炖了!”沈旭恶狠狠说道。

“你不舍得滴,本鸟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话题的——鸟!”鹦鹉颇为人性化的炫耀道。

“丑鸟,你说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别叫我丑鸟,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丁妮格菲尔嘛,你不用说了,谁说谁骂人。”沈旭将枕头扔掉,有些烦躁的喝了口水。

“我警告你别提这个名字,本鸟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种娘炮名字,本鸟已经想好了新名字,以后本鸟就叫乔沃德·达吉巴!”

“噗!”沈旭一口水喷出,将丁妮格菲尔喷成落汤鸟。

“鸟才啊,我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还没一只鸟优秀?”

“别废话,赶紧给本鸟去银行取钱,然后买一箱辣条回来。”

“哎呦我擦,刚刚明明还是一包的!真当我的数学是音乐老师教的吗?”

“刚刚是刚刚,你看你的颓废风不是被本鸟给剔除了吗?我收点报酬难道有错吗?”

沈旭:“......”

沈旭来到最近的银行,准备将罗丝卡里的钱寄到她父母的账户上,毕竟罗丝已经相当于死了,死亡的原因还是因为他。

反正钱对沈旭来说压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总裁身上,随便弄了点钱出来到现在都还未花完。

银行很大,进去后丁妮格菲尔便在沈旭耳边嘀咕:“本鸟发现这里有五个劫匪,都带枪!”

“带枪?”沈旭眼睛一亮,这个好!他自杀那么多次,枪击却只有一两次,什么感觉都快忘记了,得重温一下。

银行很快便办理好转存手续,沈旭和丁妮格菲尔对视一眼,丁妮格菲尔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抢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尔敞开喉咙大叫。

现场的人还未骚乱,先乱的是银行劫匪,过度紧张之下,一个劫匪掏出枪,大喝道:“都别动,抢劫!”

现场立即乱了起来,不过在劫匪开了一枪示威后,众人立即蹲下,将金银首饰老老实实拿出来。

“妈的这只死鸟,居然坏了我们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银行出入口一关,丁妮鸟想飞也飞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鸟不能死,丁妮鸟陪伴了他好几个年头了。正如丁妮格菲尔所说,它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话题的人,没有丁妮鸟,他早就在无数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为以往只是他会死,丁妮鸟不会有任何安危,现在的情况是他和丁妮鸟都可能会死。

沈旭一把将丁妮鸟抓住,将其护在自己怀中,然后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着这个时间,他立即冲向大门。

“砰!砰!......”

枪响了,沈旭倒在银行门口处,丁妮鸟浑身羽毛被血浸湿,不过却是沈旭的血,被护着的丁妮鸟并没有受伤。

弥留之际,沈旭听见劫匪头子大骂其他劫匪蠢货,抢劫被抓判个十几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来了。”沈旭艰难笑了两声,意识陷入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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