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迷团(2 / 2)情无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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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好日子总是会到的。就在数万年前,魂兽的首领龙族突然消失在了这座大陆上。龙族的消失,无疑让我们获得了喘气的机会。随着数年的过去,我们逐渐发现击杀魂兽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能力。经过数千年的成长,那些原本很凶残的魂兽对我们逐渐失去了控制力,为了剿灭存活在这座大陆上最强的魂兽,也就是我身旁的这头巨龙,我们发动了战争,人类和魂兽大战也正式触发了。”

“我们联合了数万个部落,组织了10万多人的军团,我们称其为猎魂军团。那一年我才35岁,但是很荣幸成为了这个军团的首领,我知道我身上的担子很重,要是不能将魂兽击杀,他们势必将在卷土重来。”

“其实经过我们数百上千年的猎杀,存活在这住大路上的魂兽已经逐渐和减少,一部分已经逃往了森林中,而另一部分依就生活在地上,我们此次猎魂的目标正是他们......”

“我们行军不知道走了多久,最终和魂兽在托斯卡平原相遇。在初次的战斗中我们首先获得了胜利,我们乘胜追击,但却没想到在毁渊大峡谷与魂兽们打了一场遭遇战。”

“尽管那场战争我们胜利了,但是也付出了死伤九万多人的代价才换来的。这场战争的结果无疑让我们每个人的心灵受到了打击,但是我们并不能后退,我们身后即是故土,怎么能轻易退去?”

“写到这里,我想告诉你,魂兽并不可怕......倒在我身旁的这头巨龙就是最好的证明,是的,我们成功了,成功将这群该死的魂兽屠杀殆尽,但是我带出来的猎魂军团,也只剩下我了......”

“我之所以想写下这份书,是想将这份历史永远存留,让你们记住曾经有人为了你们的和平流过血!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也许你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已经过了数百年,数千年甚至上万年,但是我希望你能够守护人类,守住那一份最后的光荣,至死......”

这本书写到这里就断了,最后的两个字明显加重了,红色的血液划过整本书,留下了一道红色的印记。

“原来是这样。”唐乐满脸震惊的把书合上,原来斗罗大陆还有这样的历史,这是书上从来没有描写过的。若是在外人听来这一切可能很扯淡,但是就是这扯淡的一幕真正的发生在了自己面前,这满地的白骨就是最好的证明。

唐乐轻轻地把书放在地上,随后朝那句单膝跪地,双手支撑着巨剑的尸体恭敬地鞠了个躬,对于这种人类英雄他是无比敬佩的。

这场战争无疑是非常惨烈的,按照书上的说法,自己现在身处的地方曾经是一块平原。却经历那场大战之后硬生生被打成了一个山洞,那场战争的恐怖可想而知。

吸收口气稍微平缓下自己的心情,唐乐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按照这本书上写的,曾经的魂兽是高高在上的,无比强大的存在。作为所有魂兽的王者,龙族为何突然消失?仅仅只留下了数头实力不强的巨龙掌管人类,这一切的一切太过于扑朔迷离,让唐乐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没有做过多的停留,唐乐继续朝着前方的山洞走去。某种直觉告诉他,前方会有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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