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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谅你也不敢!”廖楷妈妈得意地说了声。

廖楷顺着她的话继续往下说:“是是是,我不敢不敢。您可是永远十八岁的啊,哪能老呢……”

“行了行了,你别打岔了,我就问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廖楷:“?”

“上周就信誓旦旦地说要回来,结果这都两周过去了,也没见你的人影儿,你每天忙啥呢?嗯?!”

廖楷默默道:忙着谈恋爱呢!

沉默了一阵,他妈妈又叹气道:“唉!妈妈其实也知道你那公司忙,年轻人以事业为重是对的,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你总不能说话不算话吧?你说说你,自己口口声声说的回家回家,结果一拖再拖,这不是说话不算话是什么啊?”

廖楷:“……”

“你小的时候,妈妈就教育过你,要说话算话!尤其一个大男人,那说出去的话,可是几千头牛都追不回来的啊!”

天哪,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一大早的,先是因为发了条朋友圈被女朋友“索要赔偿”,然后又因为忘记回家被老妈说成说话不算数,还什么牛都追不回来?!

廖楷顿了顿,“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是牛!”

“哦对,还是你说的这个比较言简意赅,不过意思都一样!”

廖楷:“……”

“所以你要当个说话不算话的人吗?”

廖楷:“?”

“在你小的时候啊,我给你讲过一个叫做放羊的孩子的故事,我估计你已经不记得了,那我再重新给你讲一遍吧。从前啊,有一个小孩……”

从记事起到现在二十几岁了,这个故事他听了不下千遍,耳朵里都长起茧子了能忘记?

廖楷飞快打断她的话,“好的好的,我马上回去,您别讲了!”

廖楷妈妈得意地咧嘴一笑,“好好好,我马上去做饭。”

呵,姜还是老的辣!

-

上午十一点,城南别墅区。

廖楷停好车,然后朝着最东边的那幢房子走去。

一路上碰到了四条超大型犬,除了一条阿拉斯加外其他的都比他大!

他喵的,好好的小区养什么狗啊,不知道人家超级怕狗?而且你说你喜欢狗,非要养,那也成,养个小点的,这他妈的那么大一只,万一一个不小心把人咬着了怎么办?就不说什么狂犬病啊之类的,就说被狗咬了得多疼啊!

真是的!

廖楷一路上走得胆颤心惊的,见到一个遛狗的就假装淡定地绕着走,见到一个躲一个,见到一个躲一个!深怕一个不小心被哪条巨型犬给盯上了!

本来四五分钟的路程硬是被他给走了半个多小时。

到门口的时候,于澈迎了出来,笑着问他:“儿子,你是爬过来的吗?”

廖楷撇了撇嘴,“还不是因为你们这小区狗多,害得我躲了一路!”

于澈,“哈哈哈哈,我忘记告诉你了,最近刚搬来的几家,都养了狗!”

廖楷:“……”

“好了好了,快进来吧,你王叔叔还等着你呢。”于澈笑着说。

廖楷跟着于澈进了门,然后就看见王钟振戴着副老花镜站在不远处的桌子旁,就好像专门在等他似的。

廖楷微微颔首,礼貌地叫了声:“王叔叔。”

王钟振一边笑着点头,一边偷偷去瞄于澈,发现她去厨房弄饭去了。然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招.呼.廖楷去书房。

王钟振是个古董爱好者,经常会花好多钱搞一些瓶瓶罐罐之类的。而且又因为他是在大学里面教历史,所以他经常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做研究。这些其实于澈是不介意的,因为当时和他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他有这个爱好。他喜欢那些瓶瓶罐罐。虽然在外人看来觉得是败家,什么不务正业,玩物丧志之类的,可于澈不那么认为,她觉得那是一种情操,是一种艺术。而且于澈一直认为,人要有自己的一个爱好,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摆,老人也好,小孩也摆,都需要有自己的一个爱好。这个爱好可以是搜集小贴纸,可以是写书法,可以是画画唱歌,或者可以像王钟振这样喜欢搜藏古董,这些都可以,但是千万不要没有爱好。因为只有当一个人有爱好的时候,有自己喜欢干的事情的时候,她的内心才足够丰.盈,她才会在那些无比难熬的日子里找到依托,然后让自己挺过去!

就像她当年,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写写诗,喜欢搞搞插花,或许也就不会那么快挺过那段灰暗的日子,或许还会堕.落,或许会绝望,或许也就遇不到王钟振,现在活成什么样还不知道呢!

但是,话又说回来,爱好归爱好,那毕竟是精神上的,是意识上的,它是由物质决定的,是从属于物质的!所以说,在身体健康面前,爱好就要靠后站了,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健康了,才能够有资格谈爱好。

然而呢,这位王钟振先生,王先生,前几天才刚刚做完个眼部小手术,医生让他最近不要太过于用眼睛,不要太过于用眼睛!他呢就是不听话,不光用眼睛,还老是趁着于澈不注意就跑去书房偷偷拿放大镜观察他那些宝藏,被于澈发现后就点头哈腰地道歉,然后继续“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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