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当初你离开后,我就时常一个人去竹楼。有时候太想你了,又见不到你,觉得烦闷自己就一个人骑着烈风出去散心。东南西北的闲逛就发现了这里,当时我就想等找到你后一定要带你来这看看!”
楚慕夕好像再说一件很简单的小事,但来晚听着心里莫名的就觉得有些难受,自己走的这些年,楚慕夕他一个人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楚慕夕……”
“王爷,我们都准备好了!”
来晚一惊,自己的话被打断也就算了,这声音怎么还那么吓人?
来晚转头来一看,是一个不怎么能看的出年纪的大汉牵着烈风走了过来。粗犷野蛮的长相,皮肤黑黝黝的,一双眼睑炯炯有神,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排整齐白皙的牙齿。
来晚多看了他两眼便马上认出了他,他不就是当初在竹楼附近小市场里那个卖猪肉的人吗?
来晚记性好,加上他的长相实在是太让人映像深刻了!所以来晚才能马上认出了他。
他走近后来晚就更加确认了,来晚还没开口,他就先出了声。他用自己那异常洪亮的声音向楚慕夕和来晚请安:“十一见过王爷,见过向姑娘!”
来晚也不怕他了,抬头望着他说道:“十一?原来你叫十一啊!”
……
楚慕夕一惊,觉得事情不妙,他怎么把这出给忘了!
粗神经的十一没有发现楚慕夕的神情不对,他还沉浸在来晚记得自己这一件事的喜悦里。
十一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姑娘还记得我,十一真是受宠若惊!”
来晚也跟着一起傻笑起来,完全忘记了自己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被吓到的样子!
“我怎么会不记得,我去买猪肉你说要送给。这件事我一直记得,你是什么时候去王府做工的?”
十一想也没想的就脱口而出:“我不是去做工的,我是王爷手下的人,他带兵打仗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着他了,那时候我还是我们军里的急先锋哪!每次……”
十一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屁股就挨了楚慕夕重重的一脚!
他越说越多,楚慕夕看不下去了就朝他踢了一脚,警告他不要再说了,又用眼神示意他快走!
可他高估了十一的领会能力,只见十一捂着自己的屁股以一种十分纠结的眼神看着楚慕夕。
楚慕夕眼睛都快眨到翻白眼了,而十一却一点都没明白过来!
“什么?”
“王爷,你想说什么?”
……
半天没明白过来楚慕夕的意思也就算了,但他居然还认真的问了楚慕夕一句:“王爷你是不是那有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