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维多利亚时代,一个蓬勃发展的兴盛时代,无论是文学还是手工业,都在蓬勃的发展中,直至巅峰。
道林从一扇隐秘的门出去的时候,墙壁上挂着一副色彩鲜艳的水彩画像一闪而逝,她脑海中闪过道林身穿的黑底红纹浴袍,一时间没察觉到什么不对劲。
伦敦,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既然都碰上道林·格雷了,那么遇上弗兰肯斯坦和福尔摩斯先生也是意料中的事情,还真有点儿期待啊。
陵游下达的主线任务是任意完成一个主要人物的救赎,她起码要把这些主要角色一一暗中观察完一遍分析后再做最后的决定,反正莱斯特和路易是被她排除了,太难了,莱斯特他就像一团黑色的迷雾,越是走近他,你会发现自己渐渐迷失在寻找他的路途上,她果断放弃。
路易同样亦之,他和莱斯特从某一方面来说,有本质的相同。
而道林·格雷则有待观察,但直觉告诉她,这个人的心思同样埋藏得过深,他在隐藏着什么惊天的大秘密。
每个人都有要隐藏的过往,道林自然不例外。
道林再一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换了一身正装,说实话,道林是她第一个觉得深紫色衬衫十分搭配他肤色的青年,这得益于他俊美的容颜,他衬衫外套了黑色的马甲,外面又着了同色燕尾服,他没有打领带,而是放荡不羁的任由扣子打开一二颗,露出他白皙的胸膛。
有人说过,扣子扣到最上方的是闷骚禁欲,而故意敞开一两颗扣子则是表达他放浪形骸渴望被人触碰的内心,道林明显是后者。
道林的手中拿着一套新洛可可风格的黑色小裙子,并一顶黑色的小礼帽。
这时期在上流社会流行华丽而精致的新洛可可风,不像美国新奥尔良的洛可可风的甜美泡泡袖,英国流行田园风格的新洛可可风,衣制下摆宽大,衣袖瘦窄至腕,缀着大片蕾丝装饰,袖口束紧。
“你要带我去参加晚宴?”她惊讶的问道。
“不知道合不合适你,我美丽的小公主。”道林笑着把裙子放在床边。
“其实我更喜欢湖绿色和海蓝色的裙子,黑色太压抑了,我不信宗教。我在巴黎和新奥尔良的时候,daddy给我添置的都是这些颜色。”她眨了眨清澈见底的碧绿眸子,吸血鬼相信上帝会不会让人觉得是笑话?
她状似无意的说道:“你带我来伦敦花了多长的时间?”
道林凑近她,两人之间的距离十分的近,近得她可以清晰的瞧见他长而卷翘的睫毛,他的皮肤犹如上好的羊脂,没有半点儿瑕疵。
“十六天,你一共睡了十六天。”他又扯了扯嘴角,露出一种高深莫测,洞悉全局的笑容,这笑令人十分的不适,仿佛被看穿了一切。
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歪了歪脑袋,故作天真的说:“你这样无端端的把一个小孩从她家人身边带走,你难道不怕她的家人会担心?”
道林没有说话,而是笑着凝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