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腮胡汉子沉声道:“我们这里有100多人。外面还有400多个人正在赶来。”
“我知道你们身上可能有武器。正面冲突我们可能无法赢你们。”
“但是你们的人数最多不超过100人。”
“你们敢开枪吗?”
敢开枪吗?
敢干掉这些人吗?
亚伯当然不敢。
这里可是美利坚。不是人命如草芥的非洲。也不是混乱不堪的南美洲。更不是天天路边炸弹的骆驼那边。
偶尔来一次枪击案。偶尔死一些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但是要是真的发生了几百人的的枪战。
就不是几次枪击案几次谋杀案和抢劫案可以相提并论的了。
估计就是自己这个老板命令这些安全人员们也不敢开枪。
这tmd真的是骑虎难下了。
亚伯皱眉。
早知道刚才不装逼了。
“安德莱斯!!停下!这个先生刚才救了伊芙!”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
一个清脆却有点软软的女人声音传递了进来。
对面人群分开。
一个少妇牵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
“欧斯卡尔杜纳克人从来都没有恩将仇报的传统!!”
……………………
一个小时后。
刚刚发生了抢劫案的咖啡馆。
洛杉矶的policeman做过了笔录后离开。顺便把两个躺在地上,鼻青脸肿的抢劫犯带走。
同时跟着离开的还有罗斯福。
因为老板交代他。
让他联系公司的法务团队,让法兰克大律师出手,把两个歹徒好好的关上几十年。
本来抢劫这种事情。最多也就坐牢几年。在美利坚这边,要是遇到圣母陪审员的话,甚至最多几个月。
不过如果有大律师出马。对方又有一些案底的话。
那真的可能要把牢底坐穿了。
那个黑肥仔刚才用枪顶着自己脑袋的样子在亚伯脑海里面还没散去。
亚伯可不是圣母。相反,他有仇必报。
这两个渣渣既然能抢劫。如果不是亚伯出现,甚至还可能对小女孩出手。
那就让他们到牢里面好好的去吃不要钱的饭好了。
经过一整个早上的骚乱。
到了下午,咖啡馆的生意变得差了很多。
即使洛杉矶的policeman和劫匪离开了,还是没有什么人进来。
不过还好。
亚伯出钱,包下了咖啡馆。
顺便让人在外面守着。不要让别人进来。
咖啡馆里面。
就只剩下亚伯和一对母女。
旁边站着一黑一白的两个大汉。
黑的是林肯,亚伯的随身保镖。
白的却是刚才双方对峙的时候的那个络腮胡汉子。
黑白两个大汉,大眼瞪小眼。
互相怒视着对方。
却不开口。
因为主角不是他们。
而是坐着的亚伯和母女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