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菲菲穿越来到的地方,正是西南地区的酒城,这里以酒闻名,美酒飘香,民风还是很淳朴的。
除了她的婆婆刘彩娟,以为余菲菲克死了她的儿子,时不时来找麻烦,还有心术不正的胡六根,想占她的便宜以外,村里其他人对余菲菲还是很友好和同情的。
尤其是队长刘前进。
刘前进将自家的农活干得差不多了,见余菲菲家里的地大多还没有翻出来,水稻种也还没有播下去,便跑过来帮忙。
刘前进三十出头的年纪,身高一米七左右,长得非常精壮,因为常年干农活,皮肤晒得黑又黑呦的。
由于是队长,所以没有出去打工,除了和媳妇儿一起搞点养殖业,闲的时候,就在附近打点短工什么的。
刘前进的家庭在当地算是比较好的,有五间瓦房。
其实在刚刚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大家的条件也差不了多少。最多就是瓦房和茅草屋的区别。
余菲菲家里有三间瓦房,在当时其实不算最差的了。
刘前进扛着一把锄头,风风火火地走来,远远的对余菲菲说:“郑家嫂子,你一个女人带个孩子不容易,我来帮你一把。”
“不用,队长,谢谢你,我没问题的,明天就能把需要播种的地弄出来了。”
余菲菲拒绝队长的帮助,她不是不想让队长帮忙,只是不想惹麻烦。
从原主的记忆里,余菲菲知道队长这个人很热心,喜欢帮助别人,尤其是队里比较困难的人家,或者五保户,他总会伸出热心之手。
队长做事光明磊落,行事可圈可点,大家对他很有好评,他来帮自己,是不会有坏心思的。
队长是好人,可他媳妇儿李玉梅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个人脾气暴躁,说话做事往往有点二,而且心眼还很小,仗着自己男人是队长,在队里那是横着走的主,没人惹得起她。
所以,余菲菲是绝不会让队长帮自己的忙的,帮忙干点活事小,他媳妇跑来找麻烦事大,到时候像母夜叉一样的跑过来,那自己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因此余菲菲坚决不让队长帮自己。
队长本兴冲冲地来,见余菲菲居然拒绝自己的帮忙,有些诧异地说:“怎么,怕我没安好心吗?”
“队长,说实话,我不是怕你起什么坏心眼。我知道你心肠好,可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村里总有一些爱嚼舌根的人,是非不分,到处乱说闲话,而很多人又见风就是雨,弄得人心烦,所以你还是请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