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黄毛,头发还留的很长,一只耳朵上打着耳钉,穿着白色三角背心,手臂上有看不出什么图案的文身,牛仔裤、人字拖,这突然冒出来的杀马特哥们是谁呀?
脸蛋是俊帅的,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他双手插在屁后的裤袋里,咧着嘴冲她笑。
对方也在打量着她,城里的水土真是养人,当年的小二丫成美女了,比港台女明星还漂亮!
“二丫!二包子!不认识哥了?”杀马特睨着她,笑着道。
其实这个年代还没杀马特这一说法,那是十年后的事,但这哥们简直是杀马特界的鼻祖!
应该是她的某个发小,经过青春期的发育后,男孩的五官,就连声线也变了,她认不出是谁了!
杀马特突然一抬头,露出他下巴底部的疤痕。
叶乔嚯地知道他是谁了!
“孙、孙剑啊!”她激动地说道,可不就是从小到大就跟她不对付,比她大一岁的孙剑,小名叫小丸子!
以至于她看樱桃小丸子的时候,总会想起他。
他下巴上的疤还是她的杰作呢!
“对,你剑哥,变帅了,不认识了吧?哈哈哈哈!”孙剑得意洋洋道。
帅……!
“呵呵……是,帅,帅死了!”呵呵呵!叶乔觉得他是在说笑!实在get不到这杀马特风格的美!
前世只记得孙剑后来去了T城,J城隔壁,在酒吧做DJ,他天生爱唱歌,嗓子也好,但,农村出身的孩子,有几个能成为大歌星的?就一直在酒吧里做DJ,也没混出什么名堂。
孙剑更得意了,还甩了甩他那很长的斜刘海,以为自己多帅呢。
其实他五官很帅,就是这一身打扮……
实在无力吐槽。
“你不上学了,打算干嘛呀?”两人站在电话杆下闲聊。
“我去你们大城市混啊,哥要当歌星!”孙剑十分自信的样儿。
“不错,有志向!”比起那些只等着娶妻生子的,他并非咸鱼了!
她是第一个说他有志向的!平时村里人都把他当怪物看!
孙剑看着眼前不再是土圆肥小丫头的女孩,心里激动不已!知己啊!
“不过,你会识谱会乐理吗?”叶乔补充道。
“不大懂……”
“……”
“你唱首歌我听听!”她又道。
吊儿郎当倚靠着电线杆的孙剑,立即站直了身子,抬起右手充当话筒唱起:“妹妹你坐船头哟,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