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杖最终做好了,十五英寸长,悬铃木杖体,夜骐尾神经内芯。
悬铃木其实就是中国梧桐,按照加里克的那套说法,这种木材制造的魔杖,乐于探索,渴望获得新的体验,如果一直做平凡的事情,便会失去光彩。
比如有些巫师在步入中年后,安顿下来,然后某次在用这种魔杖召唤自己的拖鞋时,魔杖在其手中自燃了。
对,这种魔杖就是如此的狠无聊的事。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自焚了。
至于夜骐,那是只有亲眼目睹过死亡且走了心的人才能看见的生物。一般都是用其尾羽做内芯,凯恩不但选择了神经,还使之宛如根须般主次脉络分明。
这样的制造,对于手艺的要求自然是极高。一旁的加里克看的目眩神迷。暗忖:“什么是大师,这就是了。”
凯恩造的这根魔杖的款式十分另类,跟主流的指挥棒样式比,显得过于粗大,宛如歪把子握柄再加一段木锥。
单看握柄,很有杜库伯爵光剑的风采。而实际上它也确实能那么用。
原历史线德拉科马尔福曾以魔杖为根基玩过小光剑,但太纤细了,哪怕当细剑来耍都嫌不趁手。
凯恩这个就足够粗犷阳刚,他一想到自己挥舞着光剑,跟那些充溢着娘炮气息的指挥棒巫师们战,就觉得那画风喜感十足,十分有趣。
嗡!一束猩红的能量流自魔杖前半段杖身上喷射而出,很快形成稳定的流体光束,色泽愈发的艳亮华美。
凯恩手腕一翻便舞起一朵剑花,手臂摆动,剑花在身前身后翻卷,连出一片光旗彩带般的光幕。
加里克吓的远远躲开,他感受到拿猩红色的光芒非常恐怖,用文艺的说法,充满了破坏和毁灭的气息,让他发自内心的畏惧。
嗡!光芒消散,凯恩将魔杖随手收起。
凯恩对加里克道:“这魔杖耗材,就当是教学费了。”
“您太客气了。对我而言,那些技艺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瑰宝。”
“知识宝贵,却也需要优秀的人才能发挥价值。就像你这样,有能力也有热情的人。”凯恩提醒道:“我们都知道伏地魔并没有死,时隔近十年,他差不多又要回来生事了。我知道你在巫师战争中失去了女儿,只剩个儿子,给你点建议,霍格莫德新建的冷杉山庄,安全系数极高。”
“感谢提醒,我会考虑在那里置业。”
凯恩能感觉的到,加里克说这话带着几分敷衍。
他也知道,这老货也是个不安生的,给哈利波特那根冬青木、凤凰尾羽的魔杖,背后怕是跟邓布利多合计过。
这样的人,有自保之道,无需他太操心。
凯恩心说:“那就这样吧。我做我认为该做的,点到为止。”
他仍旧在有意识的削减自己的控制欲。
不时提醒自己,这些人不是铁血虫群的一部分,不能用那种超高度掌控的标准去对待,那是侵犯。
铁血虫群的铁血,就是高度管控,风格严厉,宛如实施酷烈法令的军营。
虫群,也不是说真就是虫子,而是描述其团体的结构。
一个声音、一个目标、一个愿景。
他的声音,他的目标,他的理想。
简而言之,他的声音,贯彻到底他的目标和愿望,就是这个团队每个个体的理想这些个体都有智慧,但没有独立意识,只有联网状态的群体意识。这个群体意识又是由他主导的。
这就是虫群,一如蜂王和她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