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羡慕。
这次杜雁来访,可不单单只是一个人,在她的身后还有十几个身着文士服的举子,想必都是杜雁的裙下之臣,要么是才华出众,要么是家学显赫。
要知道,花魁娘子的恩客可不是好得到了,既要有才也要有钱才行。
此时能赶来参加大周的科举的文士,多是家住在长安城里,家中有为官为臣的人。
毕竟现在交通不便,远来的学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浪费在路上,跟这些长安城中的富商弟子没法比。
杜雁身后的文士袍的恩客,大多家中生活富裕,有足够的时间吟诗作对,附庸风雅。
在三大花魁中,杜雁的恩客数量虽然不多,但是质量最高的。
后面的一行白衣文士,一个个都是盘靓条顺,如果放到以后的时代里,那都是小鲜肉的类型。
“这些都是妹妹的恩客,我不好插手吧!”
“哪里,哪里,姐姐的姿色在咱们平安康中艳压群芳,这些人早就听说姐姐的名气,有些人还做了几首诗给姐姐呢!”
杜雁抬起头示意了一声,旁边的白衣学士首先站起身说道:“早就听闻,如烟姑娘才情高绝的名声,后进学士赵向英特意赋诗一首,请如烟雅正。”
说罢,他抬起头,故作高深的在大堂上走了几步说道:“远看明月姣姣光,枫林曾染朵朵红,疑似佳人红双鬓,一朝一夕尽染霞。”
“好!“
话音刚落,周围的人迅速鼓掌,
“赵公子这一首诗,尽得对词工整,以物喻人意境深远,好诗,真是一首好诗啊!”周围的人不住的赞叹道。
“好说,好说!”
赵向英骄傲的向周围的人拱了拱手。
这句诗是自己把自己关在家中,憋了十天半个月才得到的灵感,本来是准备向杜雁展示,以得一次同宿之情的,结果现在碰见了比杜雁更漂亮的柳如烟,自然是要炫耀一番了。
如果今晚能上楼一亲香泽,那就更好了。
“一朝一夕尽染霞!”
柳如烟口中嘀咕了几句,说实在的,赵向英的诗最多就是对仗工整,至于以物喻人什么的并没有刻画的多么入神。
甚至不比江小离随口而出的“青柳依人醉,安然柳如烟”意境入神。
“姐姐,如何?”
看着柳如烟有些发愣,杜雁开口问道:“这位赵三郎的诗句可是很不错的,远在一般人之上,姐姐还满意吗?”
“我……”
柳如烟看着赵向英苦笑了一声。
说不满意的话,恐怕得罪人,如果说满意的话,说不定杜雁就直接推给自己了。
本来是她杜雁的入幕之宾,可现在推给自己,在这花魁赛的紧要时刻,身边跟着对方的人,柳如烟当然不想要,可是自己却没有人能拒绝的办法。
突然她眼神轻轻一瞟,抬头看到了自己楼上的房间,顿时计上心头。
“多谢妹妹照顾了,其实我已经找到自己想找的人了!”柳如烟笑道。
“哦,姐姐已经找到新的恩客了!”
杜雁顺着柳如烟的眼神往楼上的房间里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