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强烈的冲动骤然升起,一发不可收拾,强忍之下他的手开始抖动起来。
终于,钱多骂过瘾了,把门一摔走了。
等钱多终于消失不见,钱仁啐了一口,立马出了大门。
“不让我出门?你想得倒美!没一点当爹的样儿,还想让我听你的,等下辈子吧!”
钱仁骂骂咧咧的出了门,直奔北城人流量最大的街市。
看似在漫无目的的闲逛,其实眼睛一直在盯着往来行人的钱袋,他在寻找下手的目标。
他有三个标准,一是钱袋要够足,二是揣的要够严实,三是人要看起来好欺负。如此一来既有挑战性,又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有了!”
钱仁双目一亮,发现了目标。
那是一个中年妇女,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买了二斤猪肉后把鼓鼓的钱袋裹了好几层,塞到了衣服最深处。
是个偷起来很有难度的活儿!
不过这难不倒我!
正准备去偷时,他突然想到了最近失手的那次,不禁有些心痒难耐。
“上次所有人都站到了我这边,若不是那臭小子多管闲事,我绝不会失手!”
好胜之心上来了,钱仁决定故技重施。
男人嘛,从哪里跌倒了就要从哪里爬起来!我就不信这次还有人来捣乱。
钱仁越想越觉得刺激,偷盗已经够刺激了,操纵众人之口混淆黑白让受害者有口难言,这更加刺激万分。
加一起就是双倍刺激啊!
陈都蹲在屋顶上,看着东张西望的钱仁,露出了冷笑。
他找了一天,观察了数十条街,终于找到了钱仁。
他很开心,因为他看出来了,钱仁是个惯偷,他又准备偷东西了。
如此甚好!仇恨从哪里开始,便从哪里结束,有始有终,完美极了。
有一种宿命般的巧合。
他看到了钱仁把几颗石子扔到了那妇女脚下;看到了他满脸笑意、充满热情的扶起妇女;看到了他把她的钱袋掏了出来。
而后是妇女的惊呼,然后他开始颠倒是非,利用自己儒雅的长相和雄壮帮帮众的身份博取大家的信任,让所有人都误以为这妇女是个行为恶劣的碰瓷的。
于是大家开始辱骂这个可怜的女人!
她明明被偷了钱,可没有人相信她,还被污蔑成碰瓷的垃圾。
千夫所指的滋味实在难受,她委屈的不行,迫切的想要自证清白,于是,冲动之下,她猛得撞向了墙壁。
以死明志,这是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既然你们都不相信我,我便死给你们看!
她没死成,因为一双手掌拦住了她。
这自然是陈都的手。
陈都看向钱仁,抬起手,指着他的鼻子,大声说道:“他是小偷!他向这大妈脚底扔石子让她摔倒,搀扶之际把钱袋偷走,我全都看见了!这人,就是个贼!”
钱仁眼中凶光大盛,迸发出强烈的杀机。
“又是这厮!”
“臭小子,上次饶你一条狗命,你不知感恩就罢了,竟然还敢来坏我好事!这一次,我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