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透低沉的嗓音,字字都是丝丝入扣。
他说得那么轻,那么熟稔,就好像彼此已经认识了好多年一样。
可是余欢知道,不是的。这一辈子,他不该认识她。
她的视线从他清越的面容上,一点点移开,落在他衣领处。
他穿着衬衫,衣袖处松松地挽起一节,他的肩很宽,将衬衫的肩线完全撑起,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最上面第一颗,领口规整外翻。他的姿态恣意散漫,一股子清冷劲,偏偏落拓如画。
他就这么站在自己面前,在昏暗的空间里,如同一道白光一般耀眼,叫人无法忽视。
余欢听见自己心口紊乱的心跳声。
她慌乱别过视线,却觉得有些悲哀,哪怕过了一辈子,似乎更狼狈的人,还是自己。
她只能告诉自己,这辈子,他还不认识自己。
余欢听见自己的声音,艰涩而生硬:“这位先生,麻烦让让,你认错人了。”
她说得很轻,语气是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低弱。
很长久的沉默,余欢听见他说:“余欢,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吗?”
余欢的心跳,一时间失控。
她的手攥成拳,却愈发低着头,不敢看眼前面色从容的男人。
是啊,她认识他。这么长久的朝夕相伴,她怎么可能不认识他?只不过,这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那个她曾经心心念念的人,在那一场牢狱之灾后,便抹除掉了她心中所有的温柔。
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痴傻可怜的顾余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