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锦一屁股坐到了水盆羊肉的小摊前,“老板,来一份。”
“好咧。”老板热情的问道,“女子,大碗还是小碗?”
“大碗。”
滚沸的汤锅捞出煮熟的羊肉,切成薄片,撒上香菜末,在放上两勺红油辣椒,最后配上一个锅盔。
“女子,来了。”
“谢谢老板。”
羊肉肥而不腻,清醇可口,云锦吃的鼻尖上都是一层细汗,怪不得大家都说三千万秦人齐吼秦腔,一碗羊肉泡馍喜洋洋。
吃完泡馍,云锦就往云公馆走去。
虽然之前顾景行已经把她回云家的利弊都给她分析的清清楚楚,可她还有更好的选择吗?难道流落街头加入丐帮去?现在兵荒马乱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人头落地了呢?
云家在糟,也算是有片瓦遮身啊!
云家几代做的都是茶叶生意,到了云岱岳这一代,兵荒马乱的也没什么长进,反而开始走下坡路。
根据原主的记忆,云锦觉得这个便宜老爹应该是没什么本事,优柔寡断,还特别软耳朵,没什么大的本事。
原主的母亲是生小弟的时候难产死的,前脚原配刚死,后脚姨娘就服了正,也就是张瑞凤。
从此,姐弟俩就生活在了水生火热之中,其实倒也不是云岱岳对姐弟量多不好,主要是张瑞凤太会做戏,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原主又是个锯嘴葫芦,也不知道是被张瑞凤压迫怕了还是性格的问题。
总之从来不会找亲爹告状,这也就让云岱岳以为自己两个孩子在继母的照看下还是过得很不错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