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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体中,一旦去个性化状态出现,个人的行为会较少受自己的个性支配,责任意识会明显丧失,而倾向于跟随调整个群体的状态。

也就是说,若他们过失杀人,很可能把自己看见他人在伤害陆擎天,他们为了表现和群体行为一致,只能跟着照做来解释。

这可以成为过失杀人的依托。程悦的证词可信度强时仍然成立。

但这时还可以回到动机上,侵犯行为的动机,唤醒动机和唤醒水平。从唤醒水平上推翻他们的过失杀人,只不过很难。

过失杀人本来就很界定。

而关于从众导致的跟随整个群体,抛弃个性,表明无自主意识,自然无法判定为故意杀人,这点又分得很细。

在从众上,群体内的人员是真从众,权宜从众还是不从众,需要明确,但明确他们的从众本来就难,这关系到群体的凝聚力如何,群体有无吸引力,还是能实现个性自我发展,能否容许有强主见的存在。

以及,整体内个人的自我同一性如何,自我价值定向如何,高自尊还是低自尊,是否有认知失调,是否寻找理由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弥补观点和行为之间的距离,达到平衡感,不从众是表面上不从众还是内心观点和行动都表现的与群体不一致……

这一切都指向评判嫌犯们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

不过,还有一个简单粗暴的标准来衡量。

若是过失杀人嫌犯们为何不自首,就算可能因为害怕恐惧而逃离犯罪现场,置躺在血泊中的陆擎天于不顾,可从警方发现尸体到抓到他们,足足三天,这三天里难道还不足以他们冷静下来?

还是说他们因为故意杀人后害怕,所以迟迟不出面?

不管如何,他们杀人是事实,量刑上会因为群体作案在犯罪心理学上的衡量评判标准而有所影响,但绝对不是他们豁免罪责,逃脱法律之外的理由。

可……

顾长缨咸吃萝卜淡操心,想到这样的事情就在身边发生,她心里就挠痒痒似的,不得劲。

“还有一点,现在可以两手抓,他们统一口径这点很值得深挖,表面上看好像没什么奇怪的,毕竟大家手上都沾了血,都不干净,采取合作方式才能实现双赢,可,为什么偏偏是一个市井帮派,一个没啥凝聚力的群体反倒会表现出合作的意愿?我不信每个人手上沾的血都一样,每个人在殴打陆擎天上出的力,扮演的角色都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一定会存在纷争,”无辜者谁愿意替犯罪者背锅?

若都不无辜,角色不重要的参与感不强的人为什么会选择对自己不利的统一口径?

只能说……

“或许,背后有一双大手……”

她没有再说下去,但林戌已经听懂了。

他一直开着手机,手机屏幕上显示着和余队的通话记录,手机那边的余鱼也听到了。

“顾医生,你这些都是推测。”

顾长缨笑,是啊,推测,但是能让他们不会再像无头苍蝇去乱闯。

“合作,指不同个体为了共同目的而协同活动,促使某种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的结果而得以实现的行为或意向。或许,你们抓到的人只是某些人想让你们抓到的人。”

想到陆擎天的关系网,这并不难想象,街头混混斗殴?小帮派打架?过失杀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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