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听,忙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我问你,当时在场只有他们两个对吗?”
“是。”
“从人死到有人发现到警察知道有多长时间?”
“警察?”豫王犹豫了一下:“到官兵过来不过一分钟,秦尚书本有随从,因为独自下马办事所以遭人杀害,被杀之后随从马上就到,期间不到一分钟。”
“这一分钟里可有其他人从凶案现场出来?”
“有几个女子。”
她一声冷笑:“一帮蠢货,眼睁睁的把凶手放跑了。”
豫王脸色一变:“何意?”
“我是说那女子中的一个就是凶手!我刚刚认真检查过尸体,他的颈部伤口极细,且右深左浅,说明这个凶手惯用左手,是个左撇子,所以她在使劲的时候不自觉的在左手上多用了些力。而你抓的这两个都是用右手,且他们虎口上有着厚厚的老茧,其他地方并没有,这说明他们都是长期务农的农民,你给他们上酷刑,要他们招,他们能招什么??”阅筱越说越气愤:“我搞不清你这是在玩什么把戏,但是这样屈打成招草菅人命迟早是要出报应的!”
“你怎么知道是女子?”豫王对她的质问无动于衷,只热衷于案情。
“把他弄下来,给他衣物,四十度左右的热水浸泡。”她也毫不客气的指着冰上的男人。
豫王微微点头,旁边另一个如孩子般小巧的黑面人凌空而起,直飞上冰块,一手提起男子飞速而下,不到十秒两个人就不见了人影。
阅筱瞠目结舌目瞪口呆,这个身材如幼童的怪物是何时出现的我完全不知,也有可能它一直都在,只是因为牢内昏暗,我并未发觉。
这速度……不科学啊……
她指着洞外:“这……”
“为何是女子?”豫王丝毫不在意她的好奇心,只在意他自己的好奇心。
“死者大约一米七左右,这名女子是从后偷袭,由于身量娇小,她勒住死者脖子的时候,被死者察觉,因此吓了一跳,双手抓住了凶器,所以他的双手之上也有被勒伤的痕迹,不过凶手趁着这时,狠狠踹了死者的膝盖后方,死者不得已成半跪姿势,因此他右膝的衣物部分有灰尘,接着,凶手就勒死了他,大概过程不到两分钟,据我推断,应该是惊慌失措逃走的那些女子惊动不远处的家仆,所以他们才会在短时间内赶到。还有一点,这个死者的手指之上有胭脂水粉的味道,至于品牌我不熟悉,可能是兰蔻也有可能是雅斯兰黛,这个你得找个专家问问。但我不明白的是这两个人当时怎么也在,这么短的时间他们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豫王摇着扇子,不紧不慢道:“番虞节。那天是高齐的番虞节,秦尚书死的时候正值午时,人们聚集在街道之上,想抢神灵的神水,他们两个还有那群女子是为了插近路所以走进了巷子。”
豫王缓缓道,他挪到了死者身边,认真的检查了他的脖子。
“那么凶器是什么?”他抬头问。
阅筱正准备大摇大摆的出门,被他这一问有些愣神。
“大约是钓鱼线或者是琴弦之类的东西。”她想了想。
“雅斯兰黛是什么?”他又问。
阅筱已经很不耐烦:“够了啊,我都不追究番什么节了,你还追究雅斯兰黛做什么。反正凶手我也指出来了,就是一名女子,身高一米五五左右,惯用左手,身上有钓鱼线或者弦之类的东西。现在game over,我要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