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送的?”
店小二笑了笑,又指向另一个方向,“这是那位爷送的。”
楼梯口,站着一个人,那人正是赖老六。
堂昭钰还是没有动,他觉得有些好笑,自己舍不得买来吃的东西,连乞丐都能请得起。
“来喽!紫阳蒸盆子,海参烀蹄子,糟,温拌腰丝,金钱酿发菜,汤锅子鱼……”
菜一盘一盘地上着,人也一个一个地出现。
盘菜,个人,个方向。
他们围成了一圈,将堂昭钰围在了中间。
堂昭钰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桌上的菜,突然笑了。
他伸手便从竹间葫芦鸡上撕下了一只鸡腿,大口地嚼了起来。
市井义有些奇怪的相互看了看,又一齐走到了他的桌前。
小不点最先跳了过去,他趴在桌子上看着堂昭钰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竟也开始咽了一口唾沫。
这里的菜虽好,他们也是不曾吃过的。
堂昭钰顺手将盛着鸡的盘子推了过去,递到了小不点的面前,小不点却哼的一声扭头跑开了。
“为什么来长安?”
说话的是孟婆婆,这里以她为长,当然也要先由她开这个话。
“这长安城有这么多的美食,我又怎能不来?”
堂昭钰手上的鸡腿已只剩下个骨头,他不得不承认,这葫芦鸡的确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鸡。
“美食虽好,却也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
他了手指,又撕下来了一只腿,“还好还好,我一来,就有人请我吃了。”
“美食虽贵,我们哥儿几个凑一凑,还是能请一顿的。”
“那还真是多谢一番好客美意。”
包子贾看着旁的泡馍孙嗔笑道,“瞧,他还真吃的下去,他就不怕咱们在这菜里下毒,让他有来无回。”
“你敢请,我自然是敢吃的。”堂昭钰说着,又撕下了一对翅子,“此生能尝到如此美味,当真是葫芦鸡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这小子,我好像有点喜欢他了,万一过会儿舍不得杀他了该怎么办?”
包子贾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看起来的确在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泡馍孙已帮他拿定了主意,“这小子吃的这只鸡,可是你卖了三个月的包子才凑出的钱。”
包子贾立马皱眉,沉下脸来,“听你这么一说,我好像又不喜欢他了。”
“没关系,等解决了他这一票,分到的赏钱足够让你这辈子都不用再卖包子了。”
“这样说来,还是喜欢的好。”
“那你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不行,还是不能喜欢。”包子贾纠结了半天,恍然大悟般突然想到了一个令自己最满意的答案。
“为什么?”
“因为我这辈子唯一喜欢的事,就是做包子,卖包子,倘若这个人会让我连包子都没得卖了,我非跟他拼命不行!”
“拼命的事,哪里还轮得到你?”
堂昭钰说着,目光已从鸡翅上抬了起来,因为他已看到了第九个人。
这是一个着烫金对襟大氅,腰佩琉璃紫金剑鞘的华裳少年。
少年的脸还很年轻稚嫩,眼神还很桀骜犀利,可那略显老成的微笑却将自己锁在了一个不属于自己年纪的壳子里。
能让市井义都对他毕恭毕敬的,除了三老板,他再也想不出其他的人。
三老板,他早有耳闻。
三老板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没有人知道这个少年是怎么在一夜之间从一个平平无奇的市井混混,摇一变成了金刀门的三老板,可做了这三老板,在长安城便是三人之下万人之上。
少年看着那个饕餮般吃相的男人,脸上露出了一丝戏谑之意。
“主人还没来,客人已先动起了筷子,难道这便是渝州的礼数?”
堂昭钰不但没有放下手中的鸡翅,另一只手已经又拿起了一只蹄膀。
“醉里长安的菜天下闻名,筵席既已摆上,若是不趁吃,不但糟蹋了这些酒菜,也辜负了主人家的一番心意,那时岂非更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