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抓住了(1 / 2)弹指一笑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秦川看上去云淡风轻,但心里面慌不慌就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的目光始终留意着屏幕上的变化,过程中,那从手机里传出的“嘶嘶”声响,非但没有消失,反倒较之前还要刺耳。

十几秒过后,原本黑漆漆的窗口,则突然亮了起来。

这时,他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女人穿着一身白衣,长发遮脸,在它身后则是一条无人的马路,两侧的路灯都随着它的前行,在忽明忽暗的闪烁着。

看上去,应该在赶来他家的路上。

他对于这只手机鬼的了解,全部来源于欧姆发给他的那封私信。

在那封私信中,欧姆传递给他很多信息。

比如说那只鬼拥有着,能够在手机或是电视机这种电子设备上,进行直播的能力。

尽管这种形容,听上去有些好笑,但就目前他看到的来说,的确是这样。

不过这只鬼的速度,应该没有多快,因为从欧姆发现它,到它出现在欧姆家楼下,一共用去了两天的时间。

如果按照这种行进速度判断的话,这只鬼赶在天亮之前上门的可能性并不大。

但是欧姆那封私信里提及的内容,严格来说也未必可信。

因为那封私信写的很不错,并且危机关头一下子给他发来那么多字,也不符合常理。

在他想来,那封私信要么是欧姆提前就写好的,只是在发给他前的那晚,在上面添加了一些内容。

要么就是,那封私信上的内容,完全和欧姆的遭遇没什么关系,根本就是那只鬼代为创作的。

尽管听上去很奇葩,但想想那只鬼就连网络诈骗都会,所以会写个故事出来,也就没什么可值得惊奇的了。

他记得那本资深读者修养里,作者在“故事”篇里,就有写过一起事件。

那起事件的起因,是一个人在论坛里,发了一篇撞鬼的求助帖。

正常人看到这种帖子,显然都不会相信,觉得是那个发帖的作者,在故意编故事骗回复。

但因为那帖子里的故事,写的很好,看完真能让人背后一凉,所以很多人明知道是假的,也纷纷用调侃的语气,开始在帖子里回复,为发帖人出一些馊主意。

有让楼主对着鬼陆管的,有让楼主对着鬼拉屎的,甚至还有人建议楼主,直接向那只鬼表白,用爱情打败恐惧。

总之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那帖子也成了当晚的神贴,一共数千人在上面留言。

结果在之后的数月时间里,当晚留言的那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撞了鬼。

因为在论坛里发送求助帖的楼主,就是那只杀人的鬼。

那个帖子是一个诅咒。

诅咒所有回帖的人。

只要有人在里面回了贴,那么就再也无法摆脱,被鬼纠缠的宿命。直至被杀死。

按照那个作者的话说,这种能够缔造诅咒的鬼,为厉鬼。

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邪祟。

这种鬼杀戮的方式比较独特,因为存在着触发条件。

如果没有触发它的杀戮条件,它就算和你在一个被窝躺了三年,你依旧能活下去。反过来,你一旦触发了死路,那基本上就死定了。

除非你的力量,能强大到抵抗诅咒的力量。

而像厉鬼这个级别的故事,诡秘度通常都在3实星,甚至是更高难度。

4星读者,在自身不被诅咒的情况下,还有那么些许封印的可能,如果连自己都成为了被诅咒的目标,那就是5级读者来,该跪也还是要跪的。

秦川可不希望,他第一次采风要对付的东西,就是一只可怕的厉鬼。

但不管是不是,他都得将这个事向管理员反应一下,对方哪怕是给他出出主意也好啊。

当黎明的曙光,冲破黑暗的时候,秦川正撅着屁股在装着他的小皮箱。

是的,他已经决定跑路了。

严格来说也不算是跑路,因为早在他参与故事前,就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他已经在东雅图市的海边,使用1级读者的权限,租了一间公寓,钥匙也已经送到,就等他拎包入住了。

从那只鬼昨晚没有上门来看,不管那是不是一只厉鬼,都说明那鬼东西的移动颇为缓慢,所以搬离住处这种做法,或许能够解燃眉之急。

解不解的吧,反正他在这间倒霉屋子里是住不下去了。

就是没这档子事,他也会搬走,就是不会这么急罢了。

屋子里的东西尽管不少,但值得秦川带走的却没几样,他只是装了电脑,和几件换洗衣服。

临走的时候,他又有些犹豫的将柜子里的那几个物件,一并装了进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