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酒馆,孟贤就看到之前吓跑的那七八个人又折返了回来,同时也多了几个陌生的面孔。
其中一个留着杀马特发型,看起来至少有三百多斤的胖子很是起眼,周围的人都以他为首。
不用想,孟贤也能猜出,这个胖子应该就是传闻中的‘混世魔王’了吧,只是这家伙和他想象中的差别实在太大。
他本以为混世魔王怎么说也得是那种长相凶神恶煞,青面獠牙,身高三米多,膀大腰圆的狠人才对。
眼前这个胖子虽然也算是膀大腰圆,但却与凶神恶煞一点都不搭边,甚至还有一点傻傻的感觉,完全没有任何震慑力。
“你……就是混世魔王巴霍了吧。”孟贤率先开口问道。
那胖子从怀里摸出一个鸡腿,塞进嘴里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完全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待其将整个鸡腿啃完之后,这才不紧不慢说道:
“哼,不愧是能徒手接住子弹的人,果然有两下子,如此轻易的就看穿了我的身份,我……认可你了!”
喂,大哥,你就差把‘混世魔王’四个字写脸上了,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好吧,我眼睛可没有瞎。
孟贤内心吐槽了一句,这个世界的人不能用简单的西游记小说来衡量,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该不会是没有充值智商吧。
“咳咳,你的手下是我打伤的,你若是想找麻烦的话,就冲我来吧。”孟贤也不多说什么废话,直接挑明了立场。
巴霍似乎并不是来找麻烦的,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鸡腿来,大口大口的啃着。
“我这个人不喜欢打打杀杀,你身手不错,不如这样吧,你加入我的灵修团,我让你做副团长,我们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如何?”
“喂,我打伤了你的手下,现在正在跟你叫板呢,你认真点,走点心行不行啊,你好歹也是混世魔王,拿出点气势,让我见识见识你的厉害。”孟贤大喝道。
另一边,巴霍依然不为所动,鼓着腮帮子继续咀嚼着嘴里的鸡腿,另外一只手在裤裆里摸索了半天,在瞩目睽睽之下,居然又掏出一个鸡腿来。
“我擦嘞,话说你从裤裆里掏出来的鸡腿还能吃吗,你不嫌味大就算了,万一摸错了怎么办,那可是你的命根子啊!”孟贤一阵无语,实在忍不住吐槽了起来。
这时,巴霍终于有了一丝认真的表情,在原地愣了足足半分钟,等到把嘴里的肉全都咽下去之后,这才大吼道:
“你吼辣么大声干什么,别以为我怕你,实在不行,我让你做团长好了,只要你能每天给我鸡腿吃就行!”
听到这里,孟贤险些气晕过去,这家伙完全没有半点魔王的样子,还自称‘混世魔王’,搁这过家家呢。
“艹!你是不是忘记自己来干什么的了,还找不找茬啊,不找茬我回去吃饭了。”
魔王灵修团的一众小弟这时也附和道:“老大,您是不是又糊涂了,我们是来教训那小子的。”
“是啊,他也太不把您放在眼里了,明知道这里是您的地盘,还敢在这里闹事。”
“老大,让他见识见识您的厉害。”
被众小弟这么一提醒,巴霍的智商终于上线,他将手中那半块未吃完的鸡腿重新塞进裤裆里:“小子,你竟敢打伤我的小弟,居然还没有跑,算你识相,报上名来,我要揍扁你。”
“哦豁,终于有点意思了呢,你且记好,我叫孟贤,可别认错人了。”孟贤舔了舔嘴唇,一脸兴奋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