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林丰收的犟脾气上来了,蔡大琴也是怕的,一切依林丰收的脸色行事。
林丰收来了,蔡大琴也轻松了。
每早晨,蔡大琴起来做饭,林丰收在工地每都是三点就起来做饭,好不容易回家歇几,蔡大琴心疼自己老头子,自然自己乖乖早起做饭。
中午晚上也是蔡大琴做饭,吃完饭后,林丰收负责收拾碗筷。
不是不让林丰收做饭,而是,他做的饭,大家都难以下咽。
比如,吃浇汤面,先做浇面的菜。林丰收打算炒白菜,会把白菜切的像吃饺子的菜馅一样,一点不夸张,就是那么,然后也不知道是炒熟的还是煮熟的,炝锅后,就加了很多水,很长时间,出锅。
“你做的这是什么?!”林枫盛了一勺子菜一看,不就是煮的菜馅子吗?
林丰收只是嘿嘿地笑着,对于儿子,尤其是长大了之后,自己大多时候都是嘿嘿,自己尤其以自己的儿子为骄傲,当年自己上了高中,没考上大学,儿子考上了一本,还当了班主任!在老头看来,这个班主任不是谁都能当的,好歹管着八九十人呢!
“哎,真是,你不会炒菜就别炒了!”林枫抱怨着。
金夏走到锅前一看,可不,一锅酱油色的菜馅子,看来,酱油放的不少。
瞎吃吧,还能怎么办?金夏盛了一勺子菜,拌进面条里,好歹是菜,别管味道了。
“你你,怎么给人家在工地做饭的?”林枫。
“呵呵呵,你别,我在工地做的凉菜人们抢着吃,都,老林,你多做点菜!”林丰收不服气地。
“嗯,是,反正工地做饭就跟做猪食似的,有什么?”蔡大琴来了一句。
有史以来金夏吃的最难吃的一次菜,不过,以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
只要林丰收做菜,那肯定是切的又,火上时间又长,软的不行,口感真是一言难尽。
“这双鞋不是怪好的?”林丰收在垃圾桶里捡出一双皮鞋。
“爸,那鞋林枫不穿了。”金夏。
“这么好的鞋,又没破,怎么就不穿了?”林丰收拿着鞋,端详着。
“爸,你看那里漆都掉了,也没法上色了,还怎么穿呢?”金夏指了指鞋的侧面。
“这都是花好几百买的鞋,他不穿,我穿!”林丰收把鞋收到鞋盒子里。
金夏也不知道这个老头啥时穿,看了看他脚上的鞋,已经磨的不成样子了,本来是黑色的鞋,到处却泛着白色,白色的褶皱也到处是,还不如林枫刚扔的那双鞋。
“爸,你把你脚上的鞋子扔了,换上这双吧。”金夏。
“不不不,我这双也好好的,还能穿。”林丰收倔强地摇摇头。
金夏无语。
林丰收打开自己的行李袋,拿出一个不锈钢盆,“这是我工地做饭时,一个人留下的,好好的,就带回来了。”
别人用过的东西能用吗?金夏有点反福
“什么你都当宝贝,家里有的是盆子,干嘛用别人用过的东西?!”蔡大琴感觉到了金夏的表情,可能自己也不喜欢吧。